越來越多的人沉迷于手機,玩手機游戲、看小說、聊天。由于生活水平的提高,很多中學生甚至小學生都擁有自己的手機。對于學生來說,手機就是一個大的誘餌,在學校,學生手機應如何管理?
1、學校不提倡學生把手機帶入校園,更不提倡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確實需要帶手機的,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手機,如有丟失由學生個人負責。
2、學生確實需要帶手機的,由家長填寫正式申請表,經班主任和學生處批準后方可帶入。申請表一式三份,家長、班主任及學生處各一份。
3、學生進入教學區(qū)(教室樓、實驗樓、會議室)嚴禁使用手機,有攜帶手機的同學必須讓手機處于關機狀態(tài),上課和課間時間(含晚自修)不準使用手機。
4、考試期間任何人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考場,一經發(fā)現,一律視為作弊。
5、住宿生晚上熄燈后,應將手機關機或設為靜音狀態(tài),嚴禁在熄燈后,使用手機在宿舍聊天,聽音樂、大聲喧嘩,影響他人休息。
6、若學生違反上述有關規(guī)定使用手機,在場的老師應當接收手機,并及時將手機等轉交給班主任處理。
7、一個學期內出現兩次以上(含兩次)違規(guī)使用手機者,學校取消其帶手機進校園的資格,并視情節(jié)給予適當的紀律處分。
隨著人們物質文化水平的提高和現代通訊事業(yè)的發(fā)展,手機已經成為人們廣泛使用的通訊工具。但由于認識上的差異,我校有相當一部分學生存在盲目和無度使用手機的現象,不僅影響了自己的生活和學習,而且,有的嚴重影響和破壞了學校教學秩序和學生生活秩序。為創(chuàng)建和諧、文明的校園環(huán)境,引導同學們正確使用手機,促進同學們身心健康發(fā)展,現對我校學生手機的使用進行規(guī)范管理,具體規(guī)定如下:
一、廣大同學要樹立正確的消費觀,要有限度地使用手機,節(jié)約手機通話、信息等費用的支出。
二、廣大學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手機,不得隨意借給別人,不得隨處亂放。由此引發(fā)的手機損壞、遺失等后果,責任自負。
三、上課期間(包括自習課),學生一律將手機關閉,如被發(fā)現未關機的,科任老師有權收繳其手機,并代為保管一個月。
四、上課期間(包括自習課)學生不得有接聽手機、收發(fā)信息和其它使用手機的行為。一旦發(fā)現,科任老師有權收繳其手機,學期結束時通知其家長收回。
五、午休和就寢期間學生不得亂放手機音樂,一旦發(fā)現,值日老師有權收繳其手機,并代為保管一個月。
六、利用手機制發(fā)虛假訊息、騷擾他人,影響他人身心和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一旦查獲,將沒收其手機。給他人和社會造成損害的將追究其相應的責任。
七、學校將違背手機使用管理規(guī)定的行為列入考核項目,各系部須將其列入對班級的考核內容,各班級須加強教育和管理,規(guī)范學生手機使用的行為。
望各系部和班主任加強教育和引導,廣大同學要積極配合,正確、合理、文明地使用自己的手機,養(yǎng)成良好的生活消費習慣和行為規(guī)范。
一、總則
1、學校禁止學生在校園內攜帶、使用手機,以確保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養(yǎng)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
2、學校將定期不定期開展手機的檢查,對發(fā)現攜帶手機的學生,按不同情況視其情節(jié)處予以紀律處分,同時,責令學生寫出書面檢查,并通知家長填寫手機保管協(xié)議,由學校統(tǒng)一保管至學期末,學期末由家長領回手機。并提醒該生如再次重犯將取消參評“三好學生”“獎學金”等資格。
3、任課老師發(fā)現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有權將學生手機扣留,并及時送交班主任、或政教處,填寫手機保管協(xié)議。按上述第二條進行處理。
4、對多次攜帶手機的學生,根據情節(jié)將進行記過、留校察看或勸其退學等處理。
二、細則與處分
1、禁止學生在校園內任何場所、任何時間攜帶或使用手機。如有違,第一次責令寫出書面檢討,并通知家長填寫手機保管協(xié)議,由學校統(tǒng)一保管至學期末,學期末由家長領回手機。同時給予通報批評,同時取消各類評先評優(yōu)資格。第二次違規(guī)攜帶或使用手機,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同時與家長、學生簽訂手機使用協(xié)議。取消各類評先評優(yōu)資格。處分結果記錄學生學籍檔案。
2、禁止在各類考試期間攜機進入考場,一旦發(fā)現,考試作零分處理,并給予箭處分。按上述第一條進行處理。
3、嚴禁在校園內用手機和各類違規(guī)電器,一旦發(fā)現,收繳相關物品,并對屢教不改者,給予紀律處分。
4、本規(guī)定所有扣分納入學生操行分考核、班主任月考核。
三、服務與保障
1、為保障學生在校期間與家長的通訊。家長需要聯系學生的可以打電話給班主任,或學生找班主任借電話打給家長。特殊情況需帶手機的學生,須經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寫明情況,進校后將手機交由學校統(tǒng)一保管,禁止帶入課堂。
2、班主任要加強對學生的引導和教育,讓學生認清利弊,切實解決思想癥結,明確學校在教學區(qū)、宿舍區(qū)禁止使用手機的意義。
為了讓學生養(yǎng)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fā)展;維護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提高教學質量,構建和諧的校園生活,我校決定對學生使用手機等電子設備進行規(guī)范管理,具體規(guī)定如下:
第一條:在上課期間校園內嚴禁學生攜帶手機,學生到校后必須按規(guī)定把手機上交給班主任統(tǒng)一管理,離校時由班主任統(tǒng)一發(fā)放。
第二條:任何教師都有權收繳不自覺上交的手機,收繳后統(tǒng)一由學生處或班主任保管三個月(寒暑假也不例外)后才能返還,并做好違紀記載。
第三條:學生處、學生會及其他管理人員要不定時、不定點的經常性對校園內所有區(qū)域進行巡查,一經發(fā)現手機、充電器、游戲機、平板電腦、筆記本電腦(玩游戲)等一律收繳。
第四條:對于不服從管理的學生,進行教育批評。但手機必須上繳否則通知家長或勸退。
第五條:學生上交或收繳的手機由學生處造冊登記、貼好標簽妥善保管好。如有人為損壞或丟失將由相關管理人員負責。
第六條:學生手機由于本人保管不善,如有丟失,學校和班級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七條:家長必須配合學校對學生手機的管理。
第八條:因特殊情況學生急需與家長或特定的部門(如等)聯系的,可以報請班主任或任課教師同意后,臨時使用手機。
第九條:學生在任何考試中,都不允許將手機帶入考場,一經發(fā)現,無論是否開機,均認定為作弊,并一律收繳。
第十條:班主任必須加強對本班學生進行正確的'引導,加強對手機的管理力度。否則記入班級管理考核。
為了統(tǒng)一對公司人員使用手機的規(guī)范管理,確保手機使用的有效性,制定本規(guī)定如下:
第一條新進員工轉正后,因工作需要配置手機,應由個人提出申請(填寫手機申領審批表),報部門經理和總經理批準。
第二條經總經理批準后的申領表流轉到總經理辦公室和人力資源部后,由總經理辦公室主管通知申請人領取手機和卡號。
第三條公司發(fā)放的手機和卡號,產權屬公司所有。
第四條手機在使用過程中如發(fā)生故障,在保修期內的非人為故障(由手機維修點鑒定),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修理;在保修期內的人為故障(由手機維修點鑒定),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修理,費用由手機使用人承擔。超過保修期所發(fā)生的手機故障,均由手機使用人負責修理。
第五條公司根據不同崗位,給予手機費用標準亦不同,具體標準由總經理根據不同崗位而核定,如工作需要另作調整,由總經理另簽發(fā)通知。
第六條總經理、副總經理手機費用不作限制。
第七條每月由人力資源部根據電信(移動)公司提供的話費發(fā)票,在工資內扣除員工超出標準額部分,扣款收據由人力資源部發(fā)給扣款個人。
第八條手機應始終處于開機狀態(tài),以便公司隨時可以與你聯系。
第九條總經理辦公室負責手機的管理工作并將號碼表印發(fā)各部門。
第十條員工離職,需按規(guī)定交還手機及卡,如因特殊情況保留,需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總經理簽批同意后,由總經理辦公室辦理手機費用結算及號碼過戶手續(xù)。
第十一條本規(guī)定由總經理辦公室監(jiān)督實施。
在互聯網+教育的時代,智能手機因其可以隨時隨地實現接入網絡、觀看信息視頻、實現交互反饋等等功能,方便了我們的生活和學習。但是當不分時間、場合過度使用手機會給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長帶來極大危害,有的青少年沉迷手機,嚴重影響學習。教育部發(fā)布《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表示“中小學生原則上不得將個人手機帶入校園”“禁止帶入課堂”。為加強校園管理,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fā)展,結合教育部《通知》精神和要求,新學期開始,我校對手機等電子產品做如下的管理規(guī)定和要求:
1、禁止學生攜帶智能手機及其他電子產品如MP3、MP4、iPad、電話手表和平板電腦等進入校園,禁止帶入課堂。
2、學生確因特殊原因需要攜帶手機,必須由學生監(jiān)護人提前向學校提交書面申請,經學校批準后方可攜帶,到校后由學校統(tǒng)一保管,禁止帶入課堂。
3、學生攜帶的手機只能為接打電話的功能機,智能手機一律不予批準。
4、學校提供手機專用保存箱,攜帶手機的學生進入教室前將手機交給班級管理員,班級管理員統(tǒng)一存放學校指定保存箱,放學前統(tǒng)一取回。
5、為保障學生在校期間遇緊急或突發(fā)情況與家長溝通的需要,學校提供公用電話,家長必要時可直接與班主任教師聯系。
6、學校將加大對手機及電子產品管理考核。學校在入校大門口設置手機安檢設備每日抽檢,學校及德育處不定期進行排查或到班級抽檢。一經發(fā)現攜帶手機隱瞞不報的學生,學校立即將學生手機沒收,責令學生寫書面反思,并進行全校通報批評,手機由學校代為保管直至畢業(yè)返還給家長。對于態(tài)度惡劣,或經多次教育不改者,學校將給予紀律處分,并記入學生檔案。。
希望全體家長認真履行教育職責,家校攜手,勠力同心,為學生的身心健康,為營造良好的學習氛圍而共同努力!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廳函〔20__〕3號)的要求,結合教育部、國家衛(wèi)生健康委員會等八部門聯合印發(fā)的《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實施方案》(20__年8月30日)中提出的“嚴禁學生將個人手機、平板電腦等電子產品帶入課堂”的要求,為了維護學校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更好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fā)展,學校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結合學?!端募字袑W學生違紀處分條例》之規(guī)定及本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規(guī)定如下:
第一條,嚴禁學生攜帶手機、多功能電話手表以及手機附屬設備(耳機、充電器、充電寶等)入校。MP3、MP4、IPAD及其它類PAD設備等電子產品同手機對待。
第二條,凡發(fā)現學生攜帶手機入校,無論在校園內何時何地、使用與否,班主任及任課教師都要把該手機及其附屬設備當做違紀違規(guī)工具予以收繳暫扣,將收繳的手機及附屬設備交由班主任或政教處保管兩個月,或直至學期結束,并詳細登記,并由學生簽字確認。
第三條,如果學生有急事需要聯系家長,可以借用辦公室電話、班主任或任課教師的手機、校內電話亭電話或值班室電話等;如家長有事找學生,請家長直接撥打班主任或其他教師電話,由教師代為轉告。
第四條,若因特殊情況確需攜帶手機入校的,家長請務必先與班主任聯系,經班主任同意后,方可攜帶手機入校,入校后第一時間將手機上交給班主任保管,需要使用的時候去班主任處領取,使用完畢后立即交班主任繼續(xù)保管,并在放假時聯系家長還給學生。
第五條,違規(guī)攜帶及使用手機,第一次被收繳暫扣,學生將被口頭警告并扣減班級值周分,手機將被暫扣一個學期,學生填寫《南通市四甲中學學生違規(guī)攜帶手機暫扣登記表》,待至期滿后,在其表現良好且無其它嚴重違紀的前提下,由班主任、年級組長與政教處分別在登記表上簽字同意,方可在家長陪同下到政教處領回。
第六條,違規(guī)攜帶及使用手機,第二次被收繳暫扣,學生將被全校警告處分并扣班級值周分,手機將被暫扣一學年,學生填寫《南通市四甲中學學生違規(guī)攜帶手機暫扣登記表》,家長書寫,待至暫扣期滿,由班主任、年級組長政教處及家長分別在登記表上簽字同意,方可在家長陪同下到政教處領回。
第七條,凡是拒絕配合收繳、拒不服從教導的學生,手機被暫扣三次及以上的,根據《四甲中學學生違紀處分條例》,將視情節(jié)輕重對其予以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等處分,家長將該生帶回家反省2-3天,手機使用者與所有者一并同等處理。
第八條,因違規(guī)帶手機入校受到處分的學生,將取消其所有評優(yōu)資格,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公民道德素養(yǎng)一項不得評為優(yōu)秀,綜合素質評價整體為C。一旦受到記過及以上處分的,學校將如實記錄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平臺,同時通知家長到校配合實施教育懲戒。
第九條,各班班主任加強本班學生手機管理,學校將學生違規(guī)使用手機納入班級量化考核。在檢查中,班級若出現一次性違規(guī)攜帶及使用手機達三人次或學期累計達六人次的,取消該班級年度評優(yōu)評先資格。
第十條,學生居家期間應科學合理地使用手機等電子設備,家長監(jiān)督好孩子使用手機的時間,防止沉迷和成癮。望家長與孩子共同制定家庭手機使用規(guī)則,鼓勵孩子進行自我管理。對于手機使用無度且不聽父母規(guī)勸的學生,家長要積極與班主任聯系,家校共育,幫助學生提升自律意識。
本規(guī)定自20__年3月25日起執(zhí)行。
隨著手機的日益普及,學生使用手機對學校管理和學生發(fā)展帶來諸多不利影響。為保護學生視力,讓學生在學校專心學習,防止沉迷網絡和游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fā)展,教育部辦公廳日前發(fā)布了《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
為了維護學校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通知》要求,特制定《淄博高新區(qū)第一中學學生手機管理規(guī)定》。
(一)學生、家長與學校簽定,承諾不帶手機到校,家長和學生要一起制定家庭使用手機的管理公約,引導學生在家合理使用手機,減少手機的使用。
(二)如有特殊需要,學生要經過家長同意,提出書面申請,經班主任、年級主任、校委會批準后,方可帶手機到校,并交班主任統(tǒng)一管理。
經學校同意,學生帶手機到校后,進教室前交給班主任,由班主任在辦公室統(tǒng)一上鎖保管,放學后學生找班主任領取手機。在校期間,學生如果須要使用手機,找班主任領取,并在辦公區(qū)域使用,使用完畢交由班主任保管,班主任是學生手機管理的責任人。
(三)學校公布辦公室電話,作為家校聯系的通訊工具。
(四)未經批準,學生帶手機到校,非上課時間發(fā)現,班主任沒收手機,并通知家長到校領回。上課玩手機發(fā)現,告知家長,班主任沒收并保存至學期結束;若是因沒收手機導致學生和管理教師沖突的,沒收手機直至學生畢業(yè)。
(五)如因違反上述規(guī)定,出現不服從教育管理、拒交、頂撞、辱罵管理老師等違紀行為,學校將依據相關的學生管理條例,對相關學生追加紀律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予以留校察看或綜合素質評價按照最低檔次評價,對涉及到違法行為的學生,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本規(guī)定解釋權歸學校。
本規(guī)定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
隨著手機的日益普及,學生使用手機對學校管理和學生發(fā)展帶來諸多不利影響。為保護學生視力,讓學生在學校專心學習,防止沉迷網絡和游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fā)展,現就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有限帶入校園。學校應當告知學生和家長,原則上不得將個人手機帶入校園。學生確有將手機帶入校園需求的,須經學生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進校后應將手機交由學校統(tǒng)一保管,禁止帶入課堂。
二、細化管理措施。學校應將手機管理納入學校日常管理,制定具體辦法,明確統(tǒng)一保管的場所、方式、責任人,提供必要保管裝置。應通過設立校內公共電話、建立班主任溝通熱線、探索使用具備通話功能的電子學生證或提供其他家長便捷聯系學生的途徑等措施,解決學生與家長通話需求。加強課堂教學和作業(yè)管理,不得用手機布置作業(yè)或要求學生利用手機完成作業(yè)。
三、加強教育引導。學校要通過國旗下講話、班團隊會、心理輔導、校規(guī)校紀等多種形式加強教育引導,讓學生科學理性對待并合理使用手機,提高學生信息素養(yǎng)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簡單粗暴管理行為。
四、做好家校溝通。學校要將手機管理的有關要求告知學生家長,講清過度使用手機的危害性和加強管理的必要性。家長應履行教育職責,加強對孩子使用手機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協(xié)同育人合力。
五、強化督導檢查??h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指導學校細化手機管理規(guī)定,廣泛聽取意見建議,及時解決學校手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教育督導部門要將學校手機管理情況納入日常監(jiān)督范圍,確保有關要求全面落實到位,促進學生健康成長。
1、河南宏力學校高中部學生在校期間原則上一律不得攜帶手機入校。
2、學生在校期間可以通過校園固定電話、班主任電話、班主任辦公室固定電話,生活老師值班電話、校訊通或班級公用電話等方式和家庭進行聯系;家長可以直接通過班主任手機與學生進行聯系。
3、個別情況極其特殊的學生如果確實需要攜帶手機入校者,需家長本人直接向班主任提出申請,班主任根據學生平時的表現及實際情況來決定是否同意。
4、班主任要把本班同意其帶手機的學生名單備案并上報學部、團委、生活處備案。凡發(fā)現未備案學生攜帶手機,視為重大違紀,學校將給予嚴肅處理。
5、凡帶手機的同學,其手機平時由班主任保管,原則上只允許學生在周末或每月月末放假回家時由班主任發(fā)給其使用,平時不允許私自在校園內的任何地方使用手機及充電。
6、凡發(fā)現有違反上述規(guī)定而濫用手機的學生,一要沒收其手機,二要通知其家長。對連續(xù)兩次違反上述規(guī)定的學生,予以勸其退學之處分。
心健康發(fā)展,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普寧市教育局普教通知【20__】197號《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拔屙椆芾怼惫ぷ鞯耐ㄖ返囊螅Y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原則上,學生不得將手機帶入校園。
2、學生因特殊原因需要帶手機進學校的,要經過以下程序:
(1)須經學生家長同意;
(2)學生書面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包括承諾說明);
(3)班主任同意并簽名;
(4)得到政教處領導批準,方可帶入校園。申請表一式三份,家長、班主任及政教處各保存一份。學生家長應履行教育職責,加強對子女使用手機的監(jiān)督管理,協(xié)同學校形成育人合力。
3、獲得學校批準帶手機進校園的同學,走讀生應將手機交班主任老師統(tǒng)一保管,內宿生應將手機交由舍務組老師統(tǒng)一保管,一律禁止帶入課堂。
4、課堂上(含夜自修)學生一律不準使用手機。發(fā)現學生在課堂上(含夜自修)使用或玩手機的,全體教師均有義務和權利制止,并當場收繳,課后交班主任(管宿老師)或報政教處處理。
5、考試期間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考場,一經發(fā)現,一律作為作弊處理。
6、獲得批準帶手機進校園的學生(含內宿生),要嚴格遵守學校手機管理制度,違者,取消該生(含內宿生)帶手機進校園資格。
7、若學生沒有通過辦理申請手機進校園手續(xù),而私自帶手機進校園并使用手機,是嚴重的違規(guī)違紀行為,學校每位在場的領導或老師應該立即收繳該生的手機,并將手機等轉交班主任(管宿老師)或年級組長,再報政教處處理。
8、獲得批準帶手機進校園的個別內宿生,在校生活時間要盡量少用手機,保證做到不會影響自己和他人休息;違者,從嚴處理。情節(jié)嚴重的,取消該內宿生的內宿資格。
9、本制度發(fā)送到所有師生及學生家長,家校共同管理。本制度從20__年9月1日起執(zhí)行。
手機是科技進步的產物,是社會文明的標志。然而,由于部分手機網絡傳播不良和低俗信息,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的弊端已顯得十分突出,影響了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了學生身心健康。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學習,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fā)展,督促學生科學使用手機,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一條總則
學校原則上不允許學生在校園內攜帶、使用手機。確因特殊情況需要將手機帶進校園的,必須履行相關手續(xù)并符合以下規(guī)定。
第二條手續(xù)辦理與承諾
1.學生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家長簽字同意,報班主任登記。
2.承諾遵守本規(guī)定的各項條款,文明使用。
3.承諾學生自行妥善保管手機,因保管不善造成手機丟失或損壞,由學生本人自行負責。
4.學生在校違規(guī)使用手機所引發(fā)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學生本人及家長承擔。
第三條使用規(guī)定
1.不在教學時間(早讀、正課、課間)內使用手機。
2.不在教室、實驗室、圖書館、閱覽室等教學場所內使用手機。
3.課間不得使用手機。
4.考試過程中不攜帶、不使用手機。若因未留意而攜帶手機,應主動交監(jiān)考教師。
5.在教學時間內、教學區(qū)域內關閉手機。
6.僅限于使用手機的通訊功能,不得利用手機聊天、接收或傳播不良信息、考試作弊等。
7.家長因重要緊急事項聯系學生,必須在學生休息時間內進行。教學時間內,可與南樓政教處()或北樓副校長室聯系。
8.學生手機號應在班主任處準確登記。
第四條檢查
1.學校各處室干部、班主任、任課教師、大隊干部有權檢查學生使用手機的情況,并采取相應措施。
2.學校各處室干部、班主任有權在教學時間內、課間及中午時間抽查學生手機狀態(tài),并采取相應措施。
第五條違反本規(guī)定的處理辦法
1.違反本規(guī)定的,第一次發(fā)現攜帶或使用手機的,扣除班級量化積分2分,給予學生班級內部批評教育,并通知家長進行配合教育。第二次發(fā)現攜帶或使用手機的,給予學生全校點名批評教育,并取消當周文明班級評選資格。第三次發(fā)現攜帶或使用手機的,給予學生全校點名批評,取消本人本年度所有評先選優(yōu)資格,取消班主任年終評優(yōu)選先資格。
2.考試過程中攜帶或使用手機,按作弊對待,依據我?!秾W生違紀處罰辦法》處理。
3.違反本規(guī)定情節(jié)嚴重或認錯態(tài)度差,視情節(jié)給予紀律處分。
第六條附則
1.本規(guī)定由德育處、少先大隊組織實施,解釋權屬學校德育處。
2.本規(guī)定執(zhí)行情況納入班級量化考核,每發(fā)生一次違規(guī)現象,扣班級量化考核分2分。
3.本規(guī)定自20__年3月5日起試行,并根據試行情況逐步修訂完善。
為保護學生視力,讓學生在學校專心學習,防止沉迷網絡和游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fā)展,根據該通知要求,結合我校學生管理的實際,現制定學校學生手機管理制度:
1、通過全校學生大會、專業(yè)部晨會、主題班會等就我?!笆謾C管理制度”做專門的宣傳教育,讓學生清醒認識到手機對自己的危害,從而統(tǒng)一思想,達成共識,自覺地放下手機。
2、班主任通過家長微信群、家訪及電訪等形成家校聯動機制,與學生家長積極進行有效溝通,取得家長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3、學生原則上不得將個人手機帶入校園。學校禁止學生將手機或電子產品帶入校園,禁止學生將智能手機或電子產品帶入課堂,各專業(yè)部教學科、學管科要組織清查學生攜帶智能手機或電子產品進課堂現象。如學生攜帶手機入校,要在班主任規(guī)定的時間統(tǒng)一收繳,由班主任統(tǒng)一保管。周五下午放學離校前可由班主任統(tǒng)一發(fā)放至學生手中。各班級班長可保留手機一部(政教處做統(tǒng)一標識),方便班主任聯系工作。
學生確有將手機帶入校園需求的,須經學生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進校后應將手機交由學校統(tǒng)一保管,禁止帶入課堂。
其他學生凡是在校園中學生違規(guī)使用手機一經發(fā)現,收繳手機,由各班主任代為保管到期末再返還學生個人。并予以全校通報。
4、學校政教處連同學生會做好學生違規(guī)攜帶手機的統(tǒng)計工作,定期在學校辦公會、升旗儀式等途徑進行通報,取消該生學期評優(yōu)選模資格。堅決杜絕學生使用手機拍攝、傳播不良信息,對拍攝、傳播不良視頻和照片的學生,在校內包括課堂、宿舍、校園、餐廳等處私藏、偷玩手機,且本人不配合、家長不支持教師教育管理的學生,學校將依法依規(guī)給予紀律處分直至注銷學籍勒令退學處理。
5、學生因特殊原因確需隨時和家人保持聯系,學生及家長可通過班主任電話、班主任辦公室電話、值班教師電話和專業(yè)部主任室電話取得聯系。
6、班主任為學生手機保管責任人,并將學生手機管理要求告知學生家長。學校加強課堂教學和作業(yè)管理,不得用手機布置作業(yè)或要求學生利用手機完成作業(yè)。
學校旨在通過學生手機管理制度,保護學生視力,讓校園不再有低頭玩手機的學生,不沉迷網絡和游戲,專心學習,為學生營造風清氣正的生活學習氛圍,還學生一個健康明凈的學習生活環(huán)境。
隨著手機的日益普及,學生使用手機對學校管理和學生發(fā)展帶來諸多不利影響。為保護學生視力,讓學生在學校專心學習,防止沉迷網絡和游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fā)展,根據教基廳函〔20__〕3號《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實施原則
1.學校禁止學生在校園內攜帶、使用手機,以確保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養(yǎng)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
2.學校將定期不定期開展檢査,對發(fā)現私自攜帶手機的學生,以正面引導為主,懲罰批評為輔。
二、服務與保障
1.為保障學生在校期間與外界的通訊,教師辦公室、保安室等場所為學生提供免費撥打電話。
2.必要時,所有教職工無條件為學生提供通訊服務。
3.班主任要加強對學生的引導和教育,讓學生認清手機的利與弊,切實解決思想上的癥結,明確學生在校園禁止使用手機的意義。
4.做好與家校溝通,形成合力,共同管理好手機。
5.加強課堂教學和作業(yè)管理,不得用手機布置作業(yè)或要求學生利用手機完成作業(yè)。
三、校外建議
1.周一至周五,無特殊需要,不使用手機。
2.周末或節(jié)假日期間,每次不超過半小時,每天不超過一小時。
3.瀏覽健康安全的網站,不沉迷游戲、不散布負面言論或者謠言。
4.盡量以運動或者紙質閱讀代替電子產品的使用,養(yǎng)成良好的生活習慣。
1、學生在校期間原則上一律不得攜帶手機入校。
2、學生在校期間可以通過校園固定電話、班主任電話、班主任辦公室固定電話,生活老師值班電話、校訊通或班級公用電話等方式和家庭進行聯系;家長可以直接通過班主任手機與學生進行聯系。
3、個別情況極其特殊的學生如果確實需要攜帶手機入校者,需家長本人直接向班主任提出申請,班主任根據學生平時的表現及實際情況來決定是否同意。
4、班主任要把本班同意其帶手機的學生名單備案并上報學部、團、生活處備案。凡發(fā)現未備案學生攜帶手機,視為重違紀,學校將給予嚴肅處理。
5、凡帶手機的同學,其手機平時由班主任保管,原則上只允許學生在周末或每月月末放假回家時由班主任發(fā)給其使用,平時不允許私自在校園內的任何地方使用手機及充電。
6、凡發(fā)現有違上述規(guī)定而濫用手機的學生,一要沒收其手機,二要通知其家長。對連續(xù)兩次違上述規(guī)定的學生,予以勸其退學之處分。
第一條學校原則上不允許學生在校園內攜帶、使用手機
確因特殊情況需要將手機帶進校園的.,必須履行相關手續(xù)并符合以下規(guī)定。
第二條手續(xù)辦理與承諾
1.學生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家長簽字同意,報班主任登記。
2.承諾遵守本規(guī)定的各項條款,文明使用。
3.承諾學生自行妥善保管手機,因保管不善造成手機丟失或損壞,由學生本人自行負責。
4.學生在校違規(guī)使用手機所引發(fā)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學生本人及家長承擔。
第三條使用規(guī)定
1.不在教學時間(早讀、正課、晚自習)內使用手機。
2.不在教室、實驗室、圖書館、閱覽室等教學場所內使用手機。
3.熄燈就寢后不使用手機。
4.考試過程中不攜帶、不使用手機。若因未留意而攜帶手機,應主動交監(jiān)考教師。
5.在教學時間內、教學區(qū)域內、熄燈就寢后關閉手機。
6.僅限于使用手機的通訊功能,不得利用手機聊天、接收或傳播不良信息、考試作弊等。
7.家長因重要緊急事項聯系學生,必須在學生休息時間內進行。教學時間內、熄燈就寢后,可與班主任或宿舍管理員聯系。
8.學生手機號應在班主任處準確登記。
第四條檢查
1.學校各處室干部、班主任、任課教師、宿舍管理員、學生會團委會干部有權檢查學生使用手機的情況,并采取相應措施。
2.學校各處室干部、班主任有權在教學時間內、熄燈就寢后抽查學生手機狀態(tài),并采取相應措施。
第五條違反本規(guī)定的處理辦法
1.違反本規(guī)定的,第一次由班主任批評教育,并通報家長;第二次政教處進行全校通報批評,手機由家長領回,重新申請并經批準后方可攜帶使用;第三次給予警告及以上紀律處分,當學期內不得重新申請使用。
2.考試過程中攜帶或使用手機,按作弊對待,依據我?!秾W生違紀處罰辦法》處理。
3.違反本規(guī)定情節(jié)嚴重或認錯態(tài)度差,視情節(jié)給予紀律處分。
第六條附則
1.本規(guī)定由政教處、團委組織實施,解釋權屬學校政教處。
2.本規(guī)定執(zhí)行情況納入班級量化考核,每發(fā)生一次違規(guī)現象,扣班級量化考核分0.5分。
3.本規(guī)定自20__年3月1日起試行,并根據試行情況逐步修訂完善。
為保護學生視力,讓學生在學校專心學習,防止沉迷網絡和游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fā)展,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規(guī)定。
一、總則
1、學校禁止學生在校園內攜帶、使用手機,以確保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養(yǎng)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
2、確因特殊情況需要將手機帶進校園的,必須履行以下相關手續(xù),并遵守學校手機的管理規(guī)定。學生臨時使用手機時到班主任處領取,使用完畢立即交班主任保存,不允許帶離班主任辦公室。
1)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家長親自到校交年級。
2)家長和學生承諾遵守學校手機管理的各項規(guī)定。
3)年級開會研究,確有需要的方可帶入校園,并報德育處備案。
4)手機帶入校園后應將手機交班主任統(tǒng)一保管。
3、學校將定期不定期開展手機的檢查,對私自攜帶手機或經年級批準允許帶手機進入校園但違規(guī)使用的學生,按不同情況視其情節(jié)處予以紀律處分。
4、全校教干、班主任、教師、宿舍管理員發(fā)現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有權將學生手機扣留,并及時送交年級部,填寫扣留單。年級部按規(guī)定對學生和手機進行處理。
二、細則與處分
1、禁止學生在校園內任何場所、任何時間攜帶或使用手機(經年級批準允許帶手機進入校園且在班主任辦公室臨時使用除外)。如有違反,第一次責令寫出書面檢討,并通知家長填寫扣留單,由年級統(tǒng)一保管一個月,一個月以后由家長領回手機。同時給予警告處分,取消各類評先評優(yōu)資格。第二次違規(guī)攜帶或使用手機,家長到校配合教育,年級填寫扣留單,由年級統(tǒng)一保管五個月后由家長領回手機(畢業(yè)生離校不足五個月的,畢業(yè)離校時領回),給予嚴重警告處分,取消各類評先評優(yōu)資格。違規(guī)行為和處分結果如實記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2、禁止在各類考試期間攜手機進入考場,一旦發(fā)現,考試作零分處理,并給予記過處分。并按上述第一條進行處理。
3、嚴禁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等各類充電器充電,一旦發(fā)現,收繳相關物品,并對屢教不改者,給予紀律處分。
4、凡被收繳的充電器、數據線、手機,如家長在規(guī)定時間內不來校領取的,對其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甚至遺失,老師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服務與保障
1、為保障學生在校期間與外界的通訊,由學校與電信部門配合,統(tǒng)一在教學樓東西兩側茶水房、學生公寓一樓茶水房安裝插卡固定電話提供通訊服務。年級主任室、任課教師辦公室及學生公寓值班室都可為學生免費提供通話服務。
2、德育處、年級部、班主任要加強對學生的引導和教育,讓學生認清利弊,切實解決思想癥結,明確學校在教學區(qū)、宿舍區(qū)禁止使用手機的意義。同時,學校、年級、班級要做好與家長的溝通工作,以取得家長的認同和配合。
四、附則
1.本規(guī)定由德育處制定,年級部實施,團委組織學生生檢查,解釋權屬學校德育處。
2.本規(guī)定執(zhí)行情況納入班級量化考核,由教師或學生會檢查發(fā)現違規(guī)使用手機者,每人每次扣0.05分,直接計入當月班級量化總分。
3.本規(guī)定自20__年3月1日起試行,并根據試行情況逐步修訂完善。
手機作為一種移動即時通訊工具是科技進步的產物,是社會文明的標志。然而,由于手機功能的拓展以及使用者自控能力的薄弱,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的弊端已顯得十分突出,有的傳播不良信息,有的沉迷短信聊天,有的甚至用作作弊工具,沖擊了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影響了學生的學習生活,增加了家長的經濟負擔,損害了學生的身心健康。為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學生的身心健康,在學校安心學習,防止沉迷網絡與游戲,促進學生學業(yè)進步和全面發(fā)展,根據教育部印發(fā)的《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總則
1、學校禁止學生在校園內攜帶、使用手機,以確保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養(yǎng)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
2、學校將定期不定期開展手機的檢查,對發(fā)現攜帶手機的學生,按不同情況視其情節(jié)處予以紀律處分,同時,責令學生寫出書面檢查,并通知家長填寫手機保管協(xié)議,由學校統(tǒng)一保管至學期末,學期末由家長領回手機。并提醒該生如再次重犯將取消參評“三好學生”“獎學金”等資格。
3、任課老師發(fā)現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有權將學生手機扣留,并及時送交班主任、或政教處,填寫手機保管協(xié)議。按上述第二條進行處理。
4、對多次攜帶手機的學生,根據情節(jié)將進行記大過、留校察看或勸其退學等處理。
二、細則與處分
1、禁止學生在校園內任何場所、任何時間攜帶或使用手機。如有違反,第一次責令寫出書面檢討,并通知家長填寫手機保管協(xié)議,由學校統(tǒng)一保管至學期末,學期末由家長領回手機。同時給予通報批評,同時取消各類評先評優(yōu)資格。第二次違規(guī)攜帶或使用手機,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同時與家長、學生簽訂手機使用協(xié)議。取消各類評先評優(yōu)資格。處分結果記錄學生學籍檔案。
2、禁止在各類考試期間攜機進入考場,一旦發(fā)現,考試作零分處理,并給予記過處分。按上述第一條進行處理。
3、嚴禁在校園內用手機和各類違規(guī)電器,一旦發(fā)現,收繳相關物品,并對屢教不改者,給予紀律處分。
4、本規(guī)定所有扣分納入學生操行分考核、班主任月考核。
三、服務與保障
1、為保障學生在校期間與家長的通訊。家長需要聯系學生的`可以打電話給班主任,或學生找班主任借電話打給家長。特殊情況需帶手機的學生,須經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寫明情況,進校后將手機交由學校統(tǒng)一保管,禁止帶入課堂。
2、班主任要加強對學生的引導和教育,讓學生認清利弊,切實解決思想癥結,明確學校在教學區(qū)、宿舍區(qū)禁止使用手機的意義。
1、學校原則上禁止學生在校期間使用手機等移動通訊工具,上學期間家長需要聯系學生可通過班主任幫助聯系,學生需要聯系家長的可通過學校年級組辦公室電話聯系。
2、確有特殊情況需使用手機的學生要在父母雙方簽名同意后,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校方校有權根據學校和學生的具體情況,決定是否允許學生攜帶手機進入校園。
3、經同意攜帶手機的同學,要求遵守以下規(guī)定:
所帶手機只能在學校自動鐵門以外的區(qū)域使用,進入校園后必須關機;在校園內需與家長聯系的仍然通過班主任或年級組辦公室電話進行,不得使用自己所帶手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手機;如有違反即取消其使用資格,并給予年級通報批評以上紀律處分。
4、考試期間任何人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考場,一經發(fā)現,一律視為作弊行為,并給予學校通報批評以上處分。
5、借用他人手機等移動通訊工具在規(guī)定的教學場所使用的,一經發(fā)現,其使用者與所有者一并處理。
6、手機使用中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按國家法律法規(guī)相關規(guī)定處理。
為降低青少年兒童近視發(fā)生率,促進學生身心健康成長,切實加強我校學生手機管理,預防學生沉迷網絡和游戲,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擬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手機是指一切具有通信、上網、游戲等功能的電子通訊產品。
二、全校所有學生非必要不得帶手機進入校園。
特殊情況確需帶入的,必須堅持“家長同意、提前申請、有限帶入”的原則,由學生家長或委托監(jiān)護人提前向班主任提出書面申請,說明學生確需帶手機進入校園的緣由,經班主任審批同意后報學校政教處備案后執(zhí)行。經學校備案同意將手機帶入校園的學生,每天進入校園后必須將手機交給班主任老師保管,放學后領回。禁止學生私自將手機帶進教室、帶入課堂。
三、嚴禁教師用手機布置作業(yè),嚴禁教師要求學生利用手機打卡或完成作業(yè),嚴禁教師有償補課,特別是利用手機進行線上有償補課。
四、學生家長必須承擔監(jiān)管職責,充分認識過度使用手機的危害性,加強手機管理,積極支持配合學校做好學生手機管理工作。
加強與孩子溝通交流,放學后、節(jié)假日正確引導學生使用手機,及時發(fā)現、制止、矯正學生沉迷網絡游戲和不當的消費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