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斷發(fā)展的社會生活中,我們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能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培養(yǎng)規(guī)范意識。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公司消防器材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消防工作是學校安全工作的重點,對小學生加強消防安全教育,尤為重要。為抓好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加大學校消防知識宣傳力度,預防消防安全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加強學校消防安全教育,針對學校的特點,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和火災逃生教育。讓學生了解各種常見火災類型,知道火警電話(119)和其他報警方式。教育學生懂得在公共場所不玩火,了解起火原因,能認識和使用一般的滅火器,初步掌握輕微火情的撲滅方法和逃生自救常識。
2、發(fā)現(xiàn)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zhàn)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對消防器材進行定期檢查保養(yǎng),使之處于隨時可用狀態(tài);對超過有效期的消防器材及時進行重新加粉處理。
3、對專用教室消防器材被老師隨便移動位置的及時復位;要求清潔工每月對消防器材進行擦洗。
4、禁止學生攜帶煙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學校或其他公共場所。學校用于做實驗的易燃易爆物品、藥品,要專人分管,有專用地方存放,嚴格保管制度,及用及領,用后立即清理,全部歸還,做到不漏不失。
5、按照消防管理規(guī)定配備一定消防設施和器材,并加強管理,愛護消防設施設備,要經(jīng)常檢查學校水、電、氣等設備。經(jīng)常檢修電路和各種電器,保證學校不因電路老化和用電器故障等引導火災。
6、嚴禁在學校空屋或其他房檐邊堆放易燃柴草和物品,嚴禁在學校、實驗室、微機室、廚房等地吸煙和亂扔煙頭,預防火災發(fā)生。
7、學校要組織進行消防演練,了解不同公共場所的`消防設施設備,在火災中能迅速組織學生逃生避險,不組織未成年學生參與救火。
8、做到安全用電,員工下班后,應當切斷工作場所的電源,嚴禁在學校內違章亂搭用電線路,注意提醒教職員工經(jīng)常檢修用電器和用電線路,預防因電線老化而導致火災。
9、學校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疏散指示標志的安裝位置應在腰部以下。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10、學校結合“安全月活動”、“119消防活動日”和季節(jié)特點,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
1、根據(jù)消防器材、設施的安全特殊性
有安委辦、負責選型、配發(fā)、登記和統(tǒng)一管理,公司安排統(tǒng)一采購。
2、消防器材
由各部門、車間負責人領取并成為管理責任人、責任人應根據(jù)實情對消防器材、設施實行細化管理,具體落實到每個員工,要經(jīng)常檢查,按規(guī)定配置消防器材,不留安全消防死角。
3、消防器材和設施的日常管理
3.1部門配備的滅火器材及設施(水槍、水帶),安全管理部門根據(jù)型號、規(guī)格、數(shù)量、金額、位置進行編號掛卡(每個滅火器打號,另掛管理卡片),分類入冊,區(qū)域負責人要把每個滅火器和消防栓落實到班組成員,將要固定位置,專人負責(按編號掛卡落實到具體人),做到“四包”,即包在位、包齊全、包完好、包清潔。人員落實后(含以后的人員變動)及時報安委后辦公室。
3.2各生產(chǎn)班組、工作區(qū)域上班前后要檢查滅火器材、設施的“四包”情況,并制表填寫檢查記錄,建檔存放,形成制度,“四包情況”的交接是班與班工作交接的重要內容之一。
3.3各部門負責人要經(jīng)常教育所屬員工知道自己崗位的放火責任,清楚防火任務,懂得遵守操作過程的極度重要性,能熟練使用各種消防器材和設施。
3.4消防器材和設施非火警不得動用,因火警動用后,要在48小時內及時報安委會辦公室并書面報告火警的全部情況以及消防器材的使用情況,以便領導做出相應的安全整改決策。
3.5確屬特殊情況需動用消防水帶和消防水,申請部門必須向安委會辦公室寫出書面申請,生產(chǎn)期間動用消防水必須經(jīng)生產(chǎn)部經(jīng)理同意,由消防管理人員查看現(xiàn)場,提出具體要求后,方可動用,否則按違章動用處理。
3.6消防栓和滅火器的周圍,不準堆放雜物。
3.7班組要設立兼職安全員,消防器材及設施不止在班組位置上的,班長要協(xié)助兼職安全員管理好,發(fā)現(xiàn)滅火器壓力偏低、藥劑失效、泡沫結塊等異?,F(xiàn)象,要及時書面報告安全管理部門(寫清滅火器編號),克服麻痹思想,確保滅火器材的“三性”(使用性、可靠性、安全性)完好。
3.8各部位配置的消防器材和設施,要嚴格按編號、位置進行管理,禁止亂拿、亂放,嚴防認為損壞和丟棄(車間內的壁式消防栓和管理區(qū)域內地式消防栓,水泵結合器等水井閥落實到責任人后,報安委會備案)。
3.9安全管理部門對消防器材及設施,要不定期進行檢查,規(guī)范管理,作好登記,建立檔案,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糾正,嚴重的要速報安委會進行處理和整改,對配備的消防器材及設施,做到位置清楚、數(shù)量、性能心中有數(shù),每月向安委會辦公室書面匯報消防器材及設備的綜合情況。
3.10要確保消防設施安全過冬,各部門根據(jù)生產(chǎn)管理區(qū)域的劃分,負責區(qū)域內的消防栓、水泵結合器、消防水罐、泵房及管線等冬季防凍工作,安全管理部門要督促、檢查。
3.11各種報警器、火災探測器禁止亂動,調校由專人負責。
3.12消防器材用放于明顯處,提取方便,并保持完好狀態(tài)。
3.13報警按鈕禁止隨意亂動,慌報火情的予以嚴肅處理。
3.14廠區(qū)、車間內的消防設施、報警裝置,每個員工都有義務負責維護保養(yǎng),在緊急情況下使用。
3.15公司內的消防通道未經(jīng)同意,禁止占用(包括挖溝、收放物料、設備、雜物等)。如必須占用時,須先征得安委辦同意并采取臨時措施后,方可占用。
3.16接受公安消防部門對消防器材及設施的配設、管理的指導意見,切實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3.17安委會每年組織員工進行一至兩次的消防器材及設施的培訓和演練。
3.18安全管理部門對違反消防器材及設施規(guī)定的人員,有權規(guī)范、糾正和制止,對嚴重違規(guī)者有權提出經(jīng)濟和行政處罰意見。
3.19消防器材及設施管理維護的好壞納入公司年終考核,是考評部門和個人進行評比的重要依據(jù)之一,每月情況納入目標管理考核。
4消防器材及設施的購置更換,檢測維修
4.1各部門、車間根據(jù)消防要求欲購置及使用年限到期后需更換的消防器材和設施,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實施,需購置滅火器的部門、車間填報《消防器材增置、換藥、檢修申請單》報安委會審批。
4.2各部門、車間對使用報廢或損壞的滅火器材、設施,于事發(fā)24小時內報安全管理部門認定、核實(損壞的要寫出書面報告),經(jīng)批準后,購置和更換。
4.3需對滅火器試壓、換藥、充裝等檢測、維修和保養(yǎng)的,由安全管理部門聯(lián)系采購部門與指定廠家聯(lián)系實施。
4.4流動值勤的保安、安全消防員,要認真檢查規(guī)范消防器材的定位、數(shù)量、有無損壞、性能狀況等,每班要將滅火器材的情況登記清楚,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向安全管理部門報告。
4.5對配設、發(fā)放在各部、車間各部位的消防器材及設施,安全管理部門每月進行檢查匯總,統(tǒng)計消耗(損壞)情況報公司處理,把安全消防工作落到實處。
5滅火器的選擇
正確、合理地選擇滅火器是成功撲救火災的關鍵,應當根據(jù)不同類火災選擇不同類型的滅火器。
5.1撲救A類(固體可燃物,如木料、棉、麻等)火災應選用水型泡沫,磷酸銨鹽干粉,鹵代烷型滅火器。
5.2撲救B類(可燃液體,如汽油、柴油、甲醇、乙醚等)火災用使用干粉、泡沫、鹵代烷、二氧化碳型滅火器。
這里值得注意的是化學泡沫滅火器不能滅B類極性溶劑火災,醇、醛、酮、醚、酯等都屬于極性溶劑,因為化學泡沫與有機溶劑接觸,泡沫的水分會迅速被吸收,使泡沫很快消失,這樣就不能起到滅火的作用。
5.3撲救C類(可燃氣體,如煤氣、遺缺、甲烷等)火災選用干粉、鹵代烷、二氧化碳型滅火器。
一、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chǎn)、消防安全工作的各項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
二、車間主管要自覺接受公司的管理,落實安全防火工作,經(jīng)常對車間全體員工開展消防知識、消防技能、消防器材使用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不斷提高全體員工預防和撲救火災的能力,保證本公司全體人員做到“四懂四會”,即:懂本崗生產(chǎn)過程中的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措施、懂撲救火災的方法、懂疏散逃生的方法;會處理險肇事故、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會疏散逃生。
三、按照“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進行消防管理范圍及責任劃分,做到縱向到底、橫向到邊,使公司的消防工作真正落到實處,具體到個人,同時各部門車間要做到以下幾點:
1、每天下班前應有專人檢查安全,做到斷水、斷電、關窗鎖門;
2、各種用電設備、儀器必須保持正常運轉,嚴禁超負荷運行,嚴禁設備、儀器帶病作業(yè);
3、辦公室與宿舍禁止私接電源,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嚴禁使用電爐、熱的快、酒精爐、煤油爐等灶器必須保持正常運轉,嚴禁超負荷運行,嚴禁設備、儀器帶病作業(yè);
4、安裝和修理用電設備、儀器時,應由電工或專業(yè)人員進行操作并認真檢驗。室內電路不準變動,因工作必須變動時,要經(jīng)主管部門批準;
5、未經(jīng)公司主管部門允許,不準使用大功率電器,不準私拉電力線路,必需的臨時線要隨用隨拆,以防火災;
6、使用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險品時,嚴格按照相關的各項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的相關的規(guī)章制度。
四、嚴格遵守公司消防設施的制度管理
1、公司在車間各部根據(jù)實際情況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安置在指定地點,不準隨意移動或作其它使用,不準在消防器材附近堆放任何物品,同時保持消防器材清潔完好、有效。
2、維護好本公司內部的消防設施。如(滅火器、箱、消火栓、箱、水袋、應急疏散指示燈、應急疏散安全出口指示牌、疏散安全出口門標志)等。
3、定時檢查消防器材及逃生標志等,保證滅火器材無丟失和非正常損壞的狀況。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器材應嚴格按照國家消防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設置。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公司和車間部門領導簽字后分別保留一份。
責任部門:
部門領導:
第一條 為切實加強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廣大師生員工人身、財產(chǎn)和公共財產(chǎn)安全,保障學校教學、科研、生產(chǎn)、生活的順利進行,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學校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發(fā)展的總體規(guī)劃,使消防安全工作與學校的發(fā)展相適應。
第三條 學校消防工作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校長領導下的逐級防火責任制。校長為學校防火安全責任人,各部門主要行政領導為本單位防火安全責任人。
第四條 學校設立由校領導和各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主管安全副院長擔任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下設防火安全辦公室。各部門成立防火工作領導小組或指定專人負責防火安全工作。
第五條 學校任何單位、個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制止違反消防安全法規(guī)和規(guī)定的行為、預防火災、報告火警和參加有組織的滅火工作的義務。
第六條 學校將消防安全教育納入法制安全教育規(guī)劃,普及消防安全知識,增強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第七條 學校所屬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有關消防法規(guī)和本規(guī)定。
第二章 火災預防
第八條 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將對學校教學、科研、生產(chǎn)、生活有重大影響和具有發(fā)生火災可能性較大,或者一旦發(fā)生火災可能造成人身重大傷亡或財產(chǎn)重大損失的場所或部位確定為消防安全重點單位。
第九條 生產(chǎn)、儲存、運輸或使用、銷毀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部門,必須到公安消防機關辦理消防安全審批手續(xù),必須落實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報警等消防安全措施,必須建立健全危險品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并到學校防火安全辦公室備案。
危險品庫房的選址和建設必須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guī)定,并經(jīng)當?shù)毓蚕罊C關批準。危險品庫房必須按有關要求配備相應的防爆、消防設施和器材。
非特定場所,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
第十條 學校新建、改建、擴建的建筑工程,必須報經(jīng)公安消防機關審核批準后方可施工。新建工程必須按照消防安全要求設置公共消防設施。工程竣工后,必須通過公安消防機關的驗收方可投入使用。有關驗收合格證明(復印件)報送學校防火安全辦公室備案。
第十一條 在學校公共場所進行室內裝飾、裝修,施工單位事前應到公安消防機關辦理建筑物內部裝飾裝修防火審批手續(xù)。施工中必須嚴格執(zhí)行消防安全技術標準,嚴禁使用易燃材料。工程竣工后,必須通過公安消防機關的驗收方可投入使用。有關驗收合格證明(復印件)報送學校防火安全辦公室備案。
第十二條 具有火災危險性的場所禁止使用明火。確需動用明火時,必須采取嚴密的防火措施,切實保證安全。
第十三條 舉辦大型集會、焰火(篝火)晚會等活動,主辦部門應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落實消防安全措施,并于舉辦日的三天前報學校防火安全辦公室,經(jīng)消防安全檢查合格后方可舉辦。
第十四條 加強用電、用氣管理。電器產(chǎn)品、燃氣用具的安裝、使用和線路、管道的設計、敷設,必須選用質量符合國家或行業(yè)標準的產(chǎn)品,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消防安全技術規(guī)定,必須指定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施工。任何單位、個人不準違章用電、用氣,不準私自接線、變更管道、換表和隨意拆卸控制裝置;出現(xiàn)用電、用氣故障要及時向學校有關部門報修。
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作業(yè)的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嚴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
第三章 消防組織
第十五條 學校成立防火委員會及各級消防組織,通過加強消防組織建設,增強預防和撲救火災的能力。
第十六條 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在消防工作方面的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制定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工作規(guī)劃,確定學校消防安全重點部門。
(二)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
(三)根據(jù)校園防火安全工作的特點,制定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計劃。
(四)組織防火安全檢查,就改進和加強學校消防安全工作提出意見。
(五)根據(jù)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需要,對消防設施、器材、標志的配備、更換、維修等做出規(guī)劃,提出專項經(jīng)費預算。
(六)依照學校的有關規(guī)定,對校園內發(fā)生的火災事故提出處理意見。
第十七條 學校防火安全辦公室既是學校防火委員會的辦事機構,也是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職能部門。防火安全辦公室接受當?shù)毓蚕罊C關的指導和監(jiān)督,其職責是:
(一)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本規(guī)定及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要求,擬定消防安全工作計劃,制定消防安全工作措施,并組織實施。
(二)對學校各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進行監(jiān)督、指導,向有火災、火險隱患的單位發(fā)出《火災、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并檢查落實整改情況。
(三)對學校消防設施、器材、標志的設置、配備、更換、維修提出意見,定期對消防設施、器材、標志等進行檢查、維修,保證消防設施、器材完好、有效。
(四)建立和規(guī)范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檔案,特別是消防安全重點部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檔案。
(五)開展多種形式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識。
(六)建立學校義務消防隊,指導義務消防隊的工作,組織義務消防隊員進行消防業(yè)務培訓和實戰(zhàn)演練。
(七)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八)組織或協(xié)助上級主管部門進行消防安全檢查。
(九)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對校園內發(fā)生的火災事故進行調查,按照有關規(guī)定就調查結果提出處理意見。
(十)定期向學校分管領導匯報防火安全工作情況,重大問題及時報告。
第十八條 各部門防火領導小組職責:
(一)制定本部門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
(二)確定本部門及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
(三)針對本部門特點對所屬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防火安全常識。
(四)按有關規(guī)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進行檢驗、維修,保證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五)經(jīng)常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本部門不能解決的問題,應及時報學校防火安全辦公室。
(六)支持、配合學校防火安全辦公室履行消防安全檢查、監(jiān)督職責,認真、及時整改本單位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并將整改情況向學校防火安全辦公室報告。
(七)發(fā)生火災及時報警并組織撲救,協(xié)助疏散人員物品,保護火災現(xiàn)場。
(八)協(xié)助有關部門查明火災事故原因,認真做好善后工作。
第十九條 學校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防火領導小組除應當履行本規(guī)定第十八條規(guī)定的職責外,還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建立防火檔案,設置防火標志,嚴格防火重點部位的安全管理。
(二)與學校防火委員會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三)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
(四)建立義務消防隊,組織義務消防員學習消防知識,接受消防技能訓練,參加滅火演練,了解和掌握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發(fā)生火災時的處置方法,能夠迅速撲滅初期火災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火情。
(五)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第四章 火災撲救
第二十條 任何人發(fā)現(xiàn)火災,都應立即撥打119火警電話和校園110電話報警。任何單位、個人必須為報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攔報警。嚴禁謊報火警。
第二十一條 失火部門要迅速組織力量撲滅火災,疏散人員,保護現(xiàn)場,搶救傷員和財物,并派人接應和引導消防車輛。
第五章 消防設施、器材的管理
第二十二條 學校將公共消防設施、器材、裝備的配置和維護資金列入消防安全預算,??顚S?。
第二十三條 校內承包單位和經(jīng)濟實體所需配備的滅火器材,由該單位出資,并按照防火安全辦公室的要求統(tǒng)一配備、更換、維修。
第二十四條 消防設施、器材的配備、使用、更換,必須符合防火部位物品的性質,必須符合消防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
第二十五條 消防器材應放在消防箱內,置于通風、干燥、便于取用的位置,并設有明顯的指示標志。
第二十六條 消防器材要定期保養(yǎng)、檢修、更換;要建立健全消防設施、器材檔案,及時記錄消防設施、器材的配備、使用、更換、檢修等情況。
第二十七條 各部門配備的滅火器材,由部門防火領導小組指定專人管理;各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樓配備的滅火設施、器材,分別由各樓管理部門指定專人管理。
第二十八條 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損壞或擅自移動、拆卸、挪用消防設施、消防器材和消防標志,不得埋壓、圈占消防水源,不準占用防火間距,堵塞消防通道。特殊情況須報經(jīng)學校防火安全辦公室批準后方可變動。
第六章 獎勵與處罰
第二十九條 學校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突出貢獻或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予以獎勵。
(一)防火組織健全并積極開展工作,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得到有效落實,消防設施、器材保管完好,防火安全宣傳教育普及,及時發(fā)現(xiàn)和消除火險隱患,消防安全工作成績突出的。
(二)及時組織撲滅火災或積極支援其他單位、居民撲滅火災,避免了重大損失,表現(xiàn)突出的。
(三)及時發(fā)現(xiàn)和消除重大火險、火災隱患,制止犯罪分子的破壞活動,避免火災事故發(fā)生的。
(四)積極參與撲滅火災,搶救傷員和公共財產(chǎn),表現(xiàn)突出的。
第三十條 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有下列問題之一的單位或個人,視情節(jié)輕重、造成的后果及應承擔的責任,給予相應的處分、處罰。
(一)施工人員不按防火設計進行施工,引發(fā)火險、火災的。
(二)防火工作負責人不認真履行職責,未落實有關規(guī)章制度,教育管理不力,未及時整改火險隱患,致使發(fā)生火險、火災的。
(三)值班人員失職或擅離職守,責任區(qū)發(fā)生火險、火災的。
(四)違反消防安全制度和有關操作規(guī)程,引發(fā)火災的。
(五)擅自動用、損壞消防設施、消防器材的。
(六)其他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導致火災事故者。
第三十一條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有關條款者,追究直接責任人和單位負責人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 各部門可根據(jù)本規(guī)定,結合本部門的工作特點和業(yè)務性質,制定消防安全實施細則。
1、消防器材及設施主要包括:各種滅火器、消防桶、消防鍬、消防栓、水槍、水災自動報警器及滅火系統(tǒng)、消防裝備、阻燃防火材料及其他消防產(chǎn)品,只限消防專用,禁止占用,操作他用或移動位置、損壞等。
2、消防器材及設施的日常維護和保養(yǎng),堅持“誰使用、誰受益、誰負責”的管理原則。
3、各單位消防器材及設施必須納入生產(chǎn)設備管理中,配置的滅火器一律實行掛牌責任制,實行定位放置,定人負責、定期檢查維護的“三定”管理。
4、車間科室對本單位消防器材設施,應設立消防器材設施配置臺帳,各類消防器材領發(fā)一律由兼職防火員(安全員兼)負責,任何個人不予辦理領發(fā)。
5、各單位必須在冬季對水容性滅火器及室個消防栓采取間斷性的維護保養(yǎng),防凍措施。
6、消防器材在使用后必須更換到位,在使用過程中,應注意不要損壞,并保持無灰塵、無油污。
7、操作人員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和撲滅火災的基本辦法,熟悉各部位消防器材及設施的配備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