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所有新入職員工。
第二條:新員工的職業(yè)道德、文化素質、職業(yè)潛力由人事部考核,新員工的業(yè)務技能、業(yè)務素質由入職部門考核。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的業(yè)務技能、業(yè)務素質由總經理考核。
第三條:考核原則:
1、重能力、重潛力,業(yè)績?yōu)檩o助考核條件。
2、考核內容可以依據<內部員工考核辦法>的考核內容,但標準可以放寬。
3、考核標準盡可能量化。
第四條:考核期限一般為三個月,不合格者再延長一至三個月,特殊情況下亦可縮短,但至少應有一個月考核期。
第五條:考核實行打分制,滿分為100分,依據考核內容及標準給分,人事部門給分滿分40分,被考核員工所在部門給分滿分40分,綜合評價滿分20分(由人事部、總經理評議)。
第二章:考核內容及標準
第六條:由人事部直接考核的內容及標準。
1、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的學習、掌握、執(zhí)行情況,滿分15分。
2、EQ測定,滿分5分。
3、職業(yè)定位及潛力測評,滿分20分。
4、職業(yè)素質測評,滿分10分。
第七條:由試用部門或總經理考核的內容及標準
1、基本實際工作能力,5分。
2、部門規(guī)章制度,工作流程的熟悉,執(zhí)行情況,10分。
3、進入工作狀況的時間(快慢)程度,10分。
4、與同事工作的配合情況,10分。
5、工作積極性,5分。
第八條:綜合測評內容及標準
1、個人的試用期工作總結及建議、看法,5分。
2、人事部、試用部門(或總經理)的綜合印象,5分。
3、工作業(yè)績能否達到基本標準,5分。
4、其他有關同事的意見。
第三章:考核流程及處理
第九條:新員工入職后由人事部進行培訓、考核,以十天為宜,考核結果計錄在案。
第十條:轉入試用部門,部門或總經理隨時將考核結果以書面形式(有事實有依據并本人確認)轉入人事部記錄在案。
第十一條:考核期結束前5天由人事部通知,被考核員工寫總結,并同時對其有關同事進行調查并作筆錄。由被調查人簽字確認。同要詳實有依據,同時收集工作業(yè)績數據。
第十二條:考核期結束當天或人事部門安排,總經理、人事部、試用部門與被考核員工面談,并于會談后三天內匯總考核成績上報總經理。
第十三條:
1、考核成績達到80分者,即時轉為正式員工。
2、成績達70分不足80分者,延長試用期一個月。
3、成績達60分不足70分者,延長試用期二個月。
4、成績達50分不足60分者,延長試用期三個月。
5、成績在50分以下者,結束試用期,解除關系(辭退)。
6、考核成績達90分以上者,補發(fā)一個月轉正工資與試用期工資的差額??己顺煽冞_95分以上者,補發(fā)二個月差額。
7、試用期最多六個月,六個月的考核為最終考核,不足80分者,給予辭退。
第十四條、正式錄用的員工考核結果記入檔案。
第十五條、本制度解釋權歸人事部所有。
第十六條、本制度生效日期為__年x月x日。
一、目的
為規(guī)范員工試用期轉正考核流程,確保員工轉正考核工作規(guī)范、有效、有章可循,特制訂本制度。
二、試用期及轉正流程
(略)
三、試用期限
1、集團職員試用期1-3個整月;集團主管級及以上、各直營店主管級及以上員工試用期2-4個整月。優(yōu)秀者經個人申請批準通過可提前轉正,不合格者可延期轉正。
2、直營店員工實習期不低于一個月,自月初1號算起:
①能獨立操作本崗位流程;
②當月全勤、無遲到、曠工、請假及打架斗毆行為;
③熟悉基本的制度(崗位工作標準、業(yè)務知識、考勤制度、企業(yè)文化、行為規(guī)范等);
3、試用期結束不能達到工作要求者,部門負責人可延長其試用期限,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4、特殊人才需經董事長批準方可轉正。
四、新員工試用期管理
1、試用期間執(zhí)行本崗位固定工資標準,但績效工資減半,轉正考核合格者,執(zhí)行本崗位的工資標準,考核不合格,試用期順延。
2、所有人員在試用期內均要制定績效考核目標并進行月度績效考核,試用期內每月度的績效考核成績不列入月薪資核算,但績效成績納入轉正考評依據。
五、試用期員工轉正條件
1、集團公司及各店經理級及以上級別人員轉正須符合以下條件直接上級方可申請轉正:
①入職培訓考核合格;
②輪崗考核合格;
③崗位技能達標(實習期能獨立頂崗);
④下屬及上級(無下屬的只需上級評定)能力評定(管理能力、工作能力)達標;
⑤考勤遲到低于2次、無曠工、病事假不超過1周。否則,轉正后不執(zhí)行順延至無以上違規(guī)現(xiàn)象;
2、直營店主管級以上轉正須符合以下條件直接上級方可申請轉正:
六、試用期員工轉正考核流程
A、試用期月度考核指標核算
由人力資源部協(xié)助部門制定月度考核表,部門負責人月度進行考核成績核算,考核成績作為其轉正考評依據。
B、360度評價及個別方談的組織與實施
集團職員及直營店經理級及以上人員由人力資源部組織實施測評,直營店主管級及以下人員由直營店組織實施測評,調查人員包括被評價人的上級(1-2人)、平級(4-6人)、下級(4-6人)及客戶(4-6人)。下屬人數不足規(guī)定數額時,按實際人員進行。
C 、任職規(guī)劃答辯的.組織與實施(僅針對集團職員及直營店經理級及以上人員)
1、試用期人員在試用結束前需完成《轉正工作總結及下步工作規(guī)劃》,要求必須以word形式呈交,總結與規(guī)劃需提交直接上級及部門中心總監(jiān)予以審核,最后報人力資源部組織進行現(xiàn)場述職報告,結果由人力資源部審核備案;
2、述職報告與答辯參與人由當事人的直接上級及部門中心總監(jiān)與員工代表,及集團人力經理、行政人力總監(jiān)共同組成,支持率與認同度低于60%者,該候選人按否決處理。
七、評價結果認定及審批
A、綜合評價結果計算方法:
(1)集團職員及直營店經理級及以上人員:
評價得分=試用期月度績效平均得分__50%+總結及規(guī)劃答辯評價得分__30%+360度評價得分__20%
(2)直營店主管級及以下人員:
評價得分=試用期月度績效平均得分__60%+360度評價得分__40%
B、考核結果應用:
低于60分者解除勞動合同,大于等于60分,低于70分,延長試用期2個月,大于等于70分者方可按期轉正。
C、試用期轉正批準權限:
1、前廳(廚房)經理及店長轉正申請由運營總監(jiān)審核,人力中心總監(jiān)復核,總經理批準,人力部薪酬福利專員辦理轉正手續(xù);
2、集團職員轉正申請由部門經理審核,人力經理復核,中心總監(jiān)批準,人力部薪酬福利專員辦理轉正手續(xù);
3、部門經理(含主管級)轉正申請由中心總監(jiān)審核,人力經理、人力中心總監(jiān)復核,總經理批準,人力部薪酬福利專員辦理轉正手續(xù);
4、總監(jiān)級轉正申請由人力中心總監(jiān)審核,總經理批準,人力部薪酬福利專員辦理轉正手續(xù);
5、中心無總監(jiān)時人事權由行政總監(jiān)代簽;
D、轉正批準流程
人力部根據人員轉正既定時間節(jié)點提前7天通知相關人員→本人按轉正既定時間提前5天填寫《轉正申請表》及實習總結、師傅轉正鑒定提交至直接上級→直接上級提前3天提交整套轉正資料(轉正申請表、轉正
人員實習總結、師傅鑒定、上級鑒定)至人力部→人力部審核完畢批準后在微信群上表示祝賀→每月2日統(tǒng)一下發(fā)任命通知→任命通知下發(fā)一周內由培訓專員對接轉正人員的上級為其舉辦轉正儀式。
備注:人員轉正要先向被服務人員調查是否能轉正,符合轉正條件且調查及考核通過后方可按轉正程序簽批完畢后于每月2日下發(fā)轉正通知。
E 、轉正儀式
集團由人力部薪酬福利專員負責組織;直營店人員由酒店人力專員組織,并負責在微信群上祝賀及通報。
1、目的
為規(guī)范公司員工的轉正程序,做到既有章可循又保證轉正考核流程的良好實施,特制訂此管理規(guī)定。
2、適用范圍
公司全體員工
3、職責
3.1人事處負責公司人員的轉正手續(xù)的辦理、審核并通知財務對轉正人員做出薪資待遇標準的調整。
3.2 相關部門負責新入職人員試用期間對其進行在崗培訓及轉正人員的初步審核。
4、管理內容及要求
4.1員工轉正主要分為:新入職轉正、提前轉正、延遲轉正。
4.2新入職員工試用期規(guī)定:
4.2.1 經理及以上級別人員的試用期原則上為1個月,如需提前轉正的須報總經理批準方可。
4.2.2 車間主任(含)及以上級別的試用期原則上為1—3個月,如需提前轉正的須報總經理批準方可。
4.2.3班長及技能人員的試用期為1—3個月。
4.2.4員工試用期為3—6個月。
4.3轉正要求及考察重點:
4.3.1工作紀律:遵紀守法,嚴格遵守公司勞動紀律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服從領導安排,試用期內未受任何處分;
4.3.2工作績效:按時、保質完成當月的工作計劃及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4.3.3專業(yè)能力:依據本身的專業(yè)知識,針對工作中存在的各種問題提出自己的專業(yè)建議并予以實施;
4.3.4對公司認知度:工作態(tài)度認真,團結同事,與同事關系融洽,對公司的企業(yè)文化高度認同;
4.3.5發(fā)展?jié)摿Γ簩ぷ髦械氖д`能自我反省,并主動向其他同事學習以彌補自己的不足。
4.4轉正程序:
4.4.1符合轉正條件的員工需提前一周到人事處領取《員工轉正申請表》并認真填寫,報于部門負責人審核,部門負責人全面了解試用期內員工工作情況及需求,如實評價員工的個人鑒定,指出員工的缺點與不足,并提出改善建議并簽署是否同意轉正的意見。
4.4.2轉正材料簽批后轉人事處,由人事處審核并提交符合規(guī)定的轉正人員信息給財務部以調整員工薪資用。
4.5提前轉正及延遲轉正的相關規(guī)定:
4.5.1員工提前轉正的相關規(guī)定:
4.5.2在試用期間因突出貢獻而記小功(含)以上人員;
4.5.3試用期間表現(xiàn)異常突出,能迅速融入工作,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切實可行的建設性建議并實施;
4.5.4其他經領導推薦或認定的情形。
4.6員工延遲轉正的相關規(guī)定:
4.6.1延長轉正、定級時間,試用期最長不可超過六個月;
4.6.2新招人員在試用期間,請假在一周以上者,應推遲一月轉正;
4.6.3試用期滿,經考核達不到轉正、定級條件的,可適當延長試用時間,延長期滿仍達不到標準者,予以辭退;
4.6.4新招人員若符合崗位要求標準,但在工作過程中客觀原因或工作失誤造成損失的,根據情節(jié)輕重,延遲1—3個月轉正或辭退。
5、其他
5.1試用期間,嚴格遵守公司章程及各種規(guī)章制度的,方可轉正;
5.2試用期間,員工病事假一周以上及遲到早退達5次以上者,不予轉正;
5.3新入職員工須完成崗前培訓之后才能轉正。
6、附則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
一、總則:為規(guī)范康復醫(yī)院新入編制外員工試用考核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二、適用范圍本管理辦法適用于衛(wèi)校(康復醫(yī)院)所有試用期員工。
三、試用期考核管理
1、新員工被錄用后,試用期一般為1—3個月(最長不超過六個月)。
2、根據情況,新員工在入職試用內參加入職培訓,培訓考核成績作為轉正條件之一,考核成績滿70分以上者與之簽訂派遣合同。
3、試用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終止試用,不錄用:
3.1無故曠工1天及以上的;
3.2每月事假累計超過3天的;
3.3每月病假累計超過5天的;
3.4試用期結束考核成績?yōu)椤安睢钡?
3.5單項考核成績不足50%的;
3.6明顯不能勝任工作的.;
3.7違反規(guī)章制度規(guī)定的。
4、試用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長試用期一個月:
4.1試用期滿,考核成績?yōu)椤耙话恪钡?
4.2醫(yī)院制度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5、試用期滿,考核成績?yōu)椤傲己谩奔耙陨系?,按期轉正。試用期內有重大立功表現(xiàn)或在集體組織的技能競賽中取得前三名的,經單位批準,可以申請?zhí)崆昂炗喤汕埠贤?,但試用期不得少于一個月。
6、試用期工資為1200元/月。(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7、試用期考核
7.1新入職員工考核由其醫(yī)院辦公室負責,衛(wèi)校、門診部新入職員由校辦公室負責。
7.2考核內容及標準:見《試用員工轉正評價表》
7.3考核成績在90(含)~100分的為“優(yōu)秀”,80(含)~90分的為“良好”,70(含)~80分的為“一般”,70分以下的為“差”。
四、轉正、延長和試用終止
1、員工于試用期結束前填寫《試用員工轉正自我評價表》,提交辦公室,合格者在試用期滿醫(yī)院與其簽定派遣合同。
2、根據第三條第4款延期轉正的,由辦公室下發(fā)書面延期轉正通知單。延長試用期內仍不符合要求的,下發(fā)終止試用通知單,終止試用,不錄用。
3、根據每三條第3款終止試用的,由人事部門下發(fā)終止試用通知單,解除勞動合同。
五、本辦法解釋權歸康復醫(yī)院辦公室。
一、目的
1、為了對新進人員在試用期間的工作業(yè)績、能力、態(tài)度做客觀的評價,作為人員轉正、加薪、轉崗、辭退、人員開發(fā)等提供客觀合理依據。
2、在時嘜特造就一支業(yè)務精干的、高素質的、具有高度凝聚力和團隊精神的人才隊伍,并形成以考核為核心導向的人才管理機制。
二、考核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主管級(含)以下所有試用期人員。
三、考核方式、權責
1、考核采用垂直考核方式,由直屬主管對其進行考核,間接主管對考核進行監(jiān)督、審核。
2、部門負責人予以考核結果核準,所有職員考核結果需經總經理核準。
3、人力資源中心負責員工試用期考核的組織與監(jiān)督,對員工考核有政策制度咨詢、執(zhí)行監(jiān)督、申訴調查等職能;以及負責對考核表等相關表單的存檔。
四、考核原則
1、公開原則:直接上級要向新進人員明確說明試用期績效管理的考核標準、程序、方法等,確??冃Э荚u的透明度。
2、客觀性原則:績效考評要以客觀事實為基本依據,考核人員必須公平合理,嚴肅認真,不得營私舞弊或遺漏,不得憑感覺,印象,力戒主觀臆斷。
3、開放溝通原則:在整個績效考評過程中,考核標準、過程督導、結果考評及提出改進方向等環(huán)節(jié)均應進行充分的交流與溝通。
4、差別原則:考評結果分A、B、C、D四個等級,并按正態(tài)分布強制區(qū)分。
各等級對應比重及等級定義如下:
1、員工:員工試用期時間為1個月,每月10日以前(包括10日上班)進廠的人員納入當月考核范圍,10日以后進廠人員納入下月考核。
2、職員:職員試用期時間為3個月,每月15日以前(包括15日上班)進廠的人員以當月開始計算,15日以后進廠人員則從下月開始計算。
五、考評要素及考核表分類
1、考評要素,各類崗位根據要素的重要性劃分相應權重。
1)對員工的績效考評項目主要為六方面:工作績效、工作態(tài)度、工作能力、責任心、品德言行、出勤狀況。
2)對技術人員的績效考評主要為六方面:專業(yè)技能、實踐能力、創(chuàng)新能力、責任感、品德言行、出勤狀況。
3)對組長級以上的直線管理人員績效考評主要為六方面:領導能力、溝通協(xié)調、授權指導、職業(yè)素養(yǎng)、團隊能力。
4)對辦公室職員的績效考評主要為六方面:專業(yè)能力、工作協(xié)調、責任感、理解能力、出勤狀況、人品素養(yǎng)。
2、考核表分四類
1)員工試用期考核表。
2)文員、專員、辦公室人員試用期考核表。
3)組長級(含)以上直線管理人員試用期考核表。
4)技術人員試用期考核表。
六、績效評價
全部類型的考核按員工考核的總分,劃分為四個等級;為減少考核的主觀性,加大激勵效果,考核結果實行部門比例控制,各部門在向人力資源中心申報考核結果時,一律按公司比例進行。
七、考核流程
1、考核的一般操作程序:
1)新進人員上班一周以內,由其直接主管告知試用期考核流程,考核要素,并就相關考核內容進行溝通。
2)每月20日各部門文員根據本部門當月試用期滿人數,類型到人力資源中心領取相關的試用考核表。
3)直接主管考評:直接主管根據考核表要素對員工進行全面客觀的評價,對被考評人的得分進行匯總,擬定被考評人的綜合評定等級,并把考核結果反饋給被考核者,以及報被考評人的間接主管(高于員工二級)。
4)間接主管復核:間接主管對考核結果進行復核,確認無誤后,并上報部門負責人。
5)部門負責人審核:部門負責人結合本部門人員情況綜合考慮等級分布,確定被考評人的考核等次及結果應用報人力資源中心。
6)人力資源中心復核:人力資源中心對考核表、獎懲記錄、出勤狀況、部門等級分布等方面進行復核。對資料不符合要求之考核資料退回,限期整改。
7)審核:總經理對全部考評結果應用進行核準。
8)人力資源中心對考核表等相關資料存檔管理。
2、有以下情況者當月不得通過考核,不予轉正、加薪。
1)試用期間有記過以上記錄者。
2)試用期間請假超過5天(含)以上者。
3)試用期間遲到、早退超過3次(含)以上或累計超過20分鐘(含)以上者。
4)試用期間有曠工情形者。
八、考核申訴
1、直接主管把考核結果反饋給被考核者后,被考核者如有持有異議,應首先與直接主管以溝通的方式解決;溝通無法解決時,員工有權在了解考評結果后3個工作日內向間接主管提出申訴。申訴時需提交《績效考核申訴表》(附后)
2、間接主管接到申訴后3個工作日內,必須就申述的內容組織審查協(xié)調,進行復評,并將處理結果通知申述者。(對申訴人員必須進行績效面談,并填寫《面談記錄表》)。
3、如間接主管協(xié)調后仍有異議,在接到處理結果后2個工作日內可向人力資源中心提出申訴,人力資源中心接到申訴后5個工作日內必須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調查、協(xié)調、復評,并將處理結果通知申述者。
4、若員工的申訴成立,應改正申訴者的績效考評結果。
5、各級主管對員工申訴應持積極心態(tài),不得對下級申訴阻撓或打擊報復;否則,一經查實,依人事規(guī)章相關規(guī)定處理。
6、間接主管會同人力資源中心擁有最終裁定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