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合理的制度能夠促進政府內部的協(xié)作和溝通,提高工作效率,并確保政府行為的合法性和合規(guī)性。如何撰寫優(yōu)秀的學校安全各項規(guī)章制度范本?這里分享一些學校安全各項規(guī)章制度范本寫作案例,供大家參考。
一、保衛(wèi)人員(門衛(wèi))安全保衛(wèi)和巡查制度
1、每天早上、中午和下午,上學放學期間,管理好校門口的安全,確保學生不發(fā)生傷害事故。
2、非放學時間學生要求離校,沒有班主任教師書面通知的,一律不得放行,杜絕發(fā)生因學生逃學而在校外出安全事故。
3、校外人員進出校門必須進行登記,并問明詳細情況,未經登記或情況不明,決不允許外來人員進入校內,確保校園安全。
4、經常檢查巡視學校財產,發(fā)現事故隱患應及時報告總務處,確保校產安全。
5、晚自習放學后,要檢查巡視各室門窗是否關牢,應關電源是否切斷,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必要時向學校領導匯報。
二、校產安全保衛(wèi)制度
總務處應對學校建筑物、旗桿經常進行安全檢查,發(fā)現不安全隱患應立即報告校長室,學校應落實相應的防范措施。
1、機房、食堂、實驗室按有關規(guī)定配備好滅火器,政教處應定期對滅火器進行檢查、維修。
2、總務處應經常檢查學校防盜工作。
3、財會人員應遵守財務制,禁止現金在辦公室存放過夜。
4、門衛(wèi)工作人員應認真做好保衛(wèi)工作,不得擅自離開崗位,對不熟悉的來訪人員要嚴格實行登記制度。做好夜間值班工作,發(fā)現盜竊現象立即報告。下午放學后應仔細檢查教學和生活用房門窗,關嚴關實。做好節(jié)假日值班工作。
5、較長時間的節(jié)日實行學校領導值班制度,寒暑假實行教師輪流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時間準時到崗、離崗、并經常查看校安全生產情況,認真做好值班記錄。
6、總務處要對各教室,專用教室、廣播室、文印室等插座,用電器經常進行檢查、維修、嚴防發(fā)生火災和觸電事故。食堂人員應按規(guī)定程序和正確方法操作燒煤灶具,確保安全生產。
三、現金、票證、貴重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會計、出納必須嚴格執(zhí)行銀行規(guī)定的庫存現金的限額,確因特殊情況,必須滯留超額現金過夜的要及時報告總務處并設專人看守。
2、現金和有價證券必須存放有安全設施的保險柜內,財務室的房屋要安全、牢固,并安裝有防盜裝置。
3、取送數額較大的現金必須兩人以上同行(至少有一名男性),取送萬元以上巨額款的,應派有保護人員。
4、個人的現金及有價票證不準在辦公室內存放。
5、學校各部門的貴重設備,在存放、運輸、使用過程中要納入守護人員視線。
6、存放貴重器材、設備的庫房、實驗室、廣播室、電腦房、多媒體室等門窗要安全牢固,并設專人管理。
四、計算機安全管理規(guī)定
為加強校園內計算機的管理,確保教學科研和生活秩序的順利進行,防止非法、不良網站以及盜竊、火災等自然災害的發(fā)生,特作如下規(guī)定:
1、凡有集中存放或零散配置的計算機,必須按照規(guī)程設置匹配電路走向。
2、凡有集中存放或零散配置的計算機,必須有專人管理,責任到人。
3、凡有集中存放或零散配置的計算機,必須制定相關的使用管理規(guī)定。
4、校內教學、辦公使用的計算機,不經負責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拆卸和更改IP設置。
5、凡集中存放的計算機,應制定突發(fā)性工作預案。
6、凡集中存放或零散配置的計算機,如工作需要搬出工作地點或出校門(含個人計算機),必須持有本單位主管領導簽字的證明。
7、禁止教工下載非法刊物、黃色制品、反動言論。
五、外來人員(來客)登記制度
1、本規(guī)定適用于臨時出入校門的外來人員。
2、凡到我校來訪、會友以及其它公務活動的外來人員和車輛,必須接受門衛(wèi)或值班人員的詢查,并登記后方可入內。
3、門衛(wèi)或值班人員要詳細檢查外來人員的證件,登記來訪人員的姓名、工作單位和來訪時間并與前往部門或個人進行聯(lián)系。
4、如來訪者攜帶機動車輛,值班人員要對車牌號進行登記,并標明時間,待該車輛離開后標明離校時間。
一、水、電管理員要加強學校用水、用電管理,是水、電安全管理使用的第一責任人,樹立熱心為教育教學及師生生活服務的思想,盡職盡責地搞好工作。
二、用電安全:
1、師生宿舍、辦公室、教室、食堂、店鋪、醫(yī)務室不得私接電源,嚴禁使用超負荷和禁用的電器。一經發(fā)現予以沒收,避免發(fā)生不安全事故,對造成重大事故者,將追究經濟責任和刊事責任。
2、教室、宿舍、過道的線路、用電器、開關、插座不得隨意觸摸與破壞,以防發(fā)生漏電、觸電事故。如有破壞,追究當事人賠償,并進行教育,按照有關考核量化細則,扣其班級分數。
3、師生及各店鋪人員發(fā)現電路破損,要及時報告學校,并及時修理。電管員每周要對校園內供電線路、供電設備和用電器等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并做好記錄。如發(fā)現電燈不亮、超負荷、線路破損或老化現象,應及時上報學校,盡快解決。對樓梯道應急燈、咱燈等應每天檢查,發(fā)現問題,應及時解決。
三、用水安全
1、水管員樹立用水安全意識,每天檢查水源、水質及井蓋是否蓋嚴,確保水質清潔、衛(wèi)生、無污染,發(fā)現問題,及時上報。
2、總務處每周向水塔中投放消毒劑,每學期取水樣到衛(wèi)生部門檢驗水質,每學期清洗水塔。
3、任何人不得破壞用水設施,要維護水池內、外衛(wèi)生,嚴禁在校內清洗衣物。
4、鍋爐房開水必須燒到100℃才能出售,禁止出售溫水,避免造成腸道疾病發(fā)生。
5、打水時燒水人員要組織師生排隊,避免擁擠、燙傷師生。
四、節(jié)約用水、用電,人人有責,按時關電、關水。對不按時關電、關水者,按照有關量化細則考核扣分或罰款。
一、正確使用燃氣管道設施
愛護管道設施“五不”:
1、不要敲擊、碰撞戶內、戶外管道燃氣設施。不要在管道上掛物;
2、不要在管道燃氣設備周圍堆放雜物和易燃品;
3、不要在地下燃氣管道及其設備周圍搭建建筑物和構筑物;
4、不要將燃氣管道及燃氣設施作為電氣設備接地線使用;
5、不要弄松固定燃氣管道的墻碼,以致管道失去支撐而變形、漏氣。
二、注意保持空氣流通
管道燃氣完全燃燒時,需消耗的空氣量是該氣體的5-10倍以上,應保持廚房、浴室、燃具周圍良好的通風狀態(tài)。
三、保持燃氣管道設施處通風透氣,防止腐蝕
根據國標(GB50028—93)規(guī)定:不要將燃氣管道包圍在洗菜臺、洗衣機出水口處及潮濕有腐蝕性的地方。否則,易引致管道設施生銹漏氣。用戶要經常對燃氣設施檢查,發(fā)現管道銹蝕應及時報修。
四、燃氣管道與電氣設施應有安全距離
根據國標(GB50028—93)規(guī)定:明裝絕緣電線與燃氣設備的距離:平行敷設不應小于25厘米,交叉敷設不應小于10厘米;暗裝或套管的絕緣電線與燃氣設備的距離:平行敷設不應小于5厘米,交叉敷設不應小于1厘米。相鄰管道應保證燃氣管道、相鄰管道的安裝、安全維護和修理。
五、打不著火時要注意
如果連續(xù)三次打不著火,應停頓一會兒,確定燃氣消散后,再重新打火。因為燃具雖未點著火,但燃氣已多次釋放,遇到明火極易燃爆。使用熱水器尤其要注意這個問題。
六、使用過程中要注意
切勿在無人照看的情況下使用燃具。湯、粥、牛奶、面食等烹煮時容易溢出,一定要多加照看,以免溢出的湯水淋熄爐火,造成燃氣泄漏。
七、用氣結束時要注意
養(yǎng)成“人走火熄”的好習慣。使用完畢、睡覺前、外出時,應檢查是否已關好燃氣。關燃氣是指:關閉燃具開關、旋塞閥、球閥。平時應關閉旋塞閥、燃具開關。如果節(jié)假日,應關閉燃氣表前的球閥,徹底切斷氣源。
在每天緊張的學習過程中,課間活動能夠起到放松、調節(jié)和適當休息的。作用。為了把我校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實處,防止校園意外傷害事故的發(fā)生,及時處理好各種突發(fā)事件,確保學校教育教學的順利進行,特制定以下制度:
1、下課后要輕步走出教室,參加課間輕松愉快的活動,未經許可,不得進辦公室,不在辦公室周轉喧嘩,不隨意串班。
2、各班值日生在預備鈴之前,應主動認真地將黑板擦干凈,把講臺整理好。
3、課間休息不追趕打鬧、起哄、搬動桌椅、亂寫亂畫。
4、上下樓梯靠右慢行,不得擁擠,不推人、撞人、不并步,不跳步。
5、教育學生課間不攀高、不跳臺階、不追跑、下樓道和上廁所不滑欄桿、不擁擠,不做其它各種危險性游戲。禁止學生扔石子、攀爬花壇、教室窗臺和教室內桌椅。
6、課間應抓緊做好下節(jié)課的準備工作,預備鈴響后迅速進入教室。
7、嚴禁學生課間擅自出校園。出校園必須有班主任批條,否則門衛(wèi)不得放行。
8、值周領導、執(zhí)行校長、值周班級、班主任必須加強課間巡視工作,監(jiān)管同學的課間行為,并做好記錄。發(fā)現學生有不安全行為,及時制止,加強教育。
9、各班配備安全巡視員,監(jiān)管同學的課間行為。
10、不玩各種電器開關、插頭等,發(fā)現破損應馬上報告老師,不要私自觸碰。
11、課間玩耍要文明,不欺侮弱小同學,不罵人,說臟話。
12、課間活動不聲喧嘩,輕生細語,說普通話。
13、課間活動同學間不相互打鬧,不相互推來推去。
14、學校舉行型校內活動,各班任課老師要認真組織,消除安全隱患。
15、開展掃除、義務勞動等活動時,老師必須在場參與,布置學生力所能及的工作。
16、嚴禁學生攜帶銳器、危險品進校園,一經發(fā)現立即沒收。嚴禁學生攜帶如剪刀、小刀等銳器上體育課或活動課。
一、安全責任制度
1、遵循“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加強教育,群防群治”的方針,實行“誰主辦、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加強學校安全管理。
2、成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安全工作。每學期保證三次以上研究學校安全工作。
3、通過層層落實責任制,建立和完善縱向到底、橫向到邊,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的安全責任網絡。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班主任是本班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每節(jié)課的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是任該節(jié)課的任課教師。
4、每周工作中,值日教師是該周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5、每一責任人,對本人職責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責。
二、安全教育制度
1、學校要將安全教育納入,每學期組織全校性安全教育活動,提高學生安全意識與自我防范能力。
2、具體落實學校安全教育計劃,組織相應活動。對學生每天上學、放學,在校期間教育教學活動的各個環(huán)節(jié)提出具體安全要求。要經常性總結學生安全工作經驗與問題,及時在學生集會上進行教育。
3、各年級組每周要進行一次集中教育,各班主任每天要檢查全班學生的安全狀況,發(fā)現問題及時糾正。班級要加強心理健康教育;班主任要了解每一個學生,對有生理疾病、有心理障礙的學生要告知每一位任課教師;任課教師要把學生偶發(fā)事項、缺席情況及時告知班主任。
三、安全工作檢查制度
1、學校要對學生在校期間的活動安全工作要作經常檢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教育。
2、在每學期開學前、學期中、學期末以及梅雨季節(jié)組織人員對全校所有校舍進行全面檢查,發(fā)現隱患,要及時處理。要經常檢查全校的電線和電器設備、各種設施,發(fā)現問題,及時解決。各班要及時把班級中電線、窗戶等不安全因素及時報告給學校,學校應及時處理。
3、因操場在學校外,體育教師要經常檢查體育場地的安全狀況。加強對學生的管理工作,要嚴格按規(guī)定上好體育課。
4、要完善安全檢查記錄制度,每一次檢查和檢查中發(fā)現的問題,都要進行記錄。重大問題應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
四、大型活動核準制度
1、組織學生外出旅游、社會實踐、校內大型集會、活動,必須報告學校領導批準。活動報告要附有安全管理方案,寫明活動時間、地點、人員、交通工具、安全措施等。
2、學校組織學生集體外出活動,須報告教育局并得到批準。
五、門衛(wèi)管理制度
1、學校預備鈴響之后立即鎖上大門,到放學鈴響后方可開門。
2、上課期間,不準學生私出校門。如學生有特殊情況要出校門的,必須經過班主任同意并簽字。
3、不準家長進校接孩子。
為規(guī)范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檢查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依照法律、法規(guī)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餐飲服務活動,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證食品安全,按照許可范圍依法經營,并在就餐場所醒目位置懸掛或者擺放餐飲服務許可證,接受社會監(jiān)督,承擔主體責任。
二、建立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經過培訓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員,對餐飲服務全過程實施內部檢查管理并記錄,落實責任到人,嚴格落實監(jiān)管部門的監(jiān)管意見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員須認真按照職責要求,組織落實管理人員和從業(yè)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員工健康管理、索證索票、餐飲具清洗消毒、綜合檢查、設備管理、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等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制訂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檢查計劃,采取全面檢查、抽查與自查相結合的形式,實行層層監(jiān)管,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五、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天在操作加工時段至少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檢查,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制度的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告知改進,并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
六、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要服從食品安全管理員檢查指導,每天開展崗位或部門自查,及時發(fā)現和糾正從業(yè)人員違制度要求操作的行為。
七、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周12次對各環(huán)節(jié)進行全面現場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饋,并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八、檢查中發(fā)現的同一類問題經兩次指出仍未改進的,按本單位有關規(guī)定處理。
九、各種檢查結果記錄歸檔備查。
一、門衛(wèi)管理制度
學校門衛(wèi)制度是對一切進出學校的人員和物質進行有效監(jiān)控和嚴格管理的制度。包括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外來人員入校登記制度、會客制度、車輛準入放行制度、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一)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
1、非學校教職員工進入學校,應主動向學校保衛(wèi)人員出示表明身份的相關證件。
2、學校保衛(wèi)人員應認真查驗進入學校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學校。
3、對拒不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外來人員,學校保衛(wèi)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并做好解釋工作。
4、在行課期間,學生確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時,必須持有班主任老師簽字同意的請假條,學校保衛(wèi)人員查驗后方可放行并將請假條存檔備查。
5、學校對居住在校內的外單位人員和家屬發(fā)放通行證,門衛(wèi)憑通行證放行。
(二)外來人員入校登記制度
1、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必須在學校門衛(wèi)室進行登記,經允許后方可進入。
2、對拒不進行登記的外來人員或登記內容與事實不符的,學校保衛(wèi)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并做好解釋工作。
(三)會客制度
1、學校教師在開展教育教學工作期間原則上不會客,確因工作需要會客的,需由教師本人到門衛(wèi)室確認和登記后準予進入。
2、學生家長到學校找教師交流或了解學生情況時,需由教師本人到門衛(wèi)室確認和登記后準予進入。
3、學生家長要進學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它學生,只能在課間由班主任老師陪同并登記后進入。
(四)車輛準入放行制度
1、學校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應關閉好校門,嚴禁非公務車輛進入學校。
2、上級視察工作或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學校的車輛,需經學校領導同意后,在保衛(wèi)人員的引導下停放到指定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生安全。
(五)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1、學校保衛(wèi)人員對進出學校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進入校園。學校因教學需要購買的化學實驗藥品,必須由實驗保管員帶入并登記。
2、學校保衛(wèi)人員對帶出學校的大宗物品要請示學校領導同意并查驗登記后方可放行。
3、學校保衛(wèi)人員要加強對帶入或帶出學校的可疑物品的盤查,確保學校和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
二、值班制度
1、學校值班制度是對校園內任何時間、任何地點、任何情況的有效監(jiān)控,起到及時聯(lián)絡各方面人員并在第一時間作出快速反應的安全管理制度。
2、值班包括節(jié)假日值班、雙休日值班、學校行課期間的值班(值周)以及按上級要求進行的其它值班。
3、學校安排教師值班時要有領導在崗帶班。值班人員和帶班領導必須保證全天候通訊暢通。
4、值班人員應做好當天值班情況記錄,協(xié)助學校處理突發(fā)事件。
三、安全檢查防范制度
1、安全檢查防范制度是加強對校園內所有部位、設施有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排查和加強安全防范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學校的安全檢查要實行定點、定員、定崗制度,確保日常安全檢查無空白、無死角;學校所有教職員工每周要對所負責的安全責任點(區(qū)域)進行認真檢查,并形成安全檢查記錄,填寫在《學校安全工作記錄本》上,及時報分管領導。
3、學校要建立安全日常檢查制度,做到安全檢查有計劃、有安排、有檢查、和整改記錄;各責任點(區(qū)域)責任人必須每日開展認真、仔細的安全檢查,做到無盲點、無漏洞、無空白、無死角;檢查情況要認真填寫在《學校安全工作記錄本》上,發(fā)現安全隱患要在第一時間報告分管領導或校長,并果斷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詳細記錄在案。
4、學校每月組織一次全校性的安全大檢查,形成安全檢查記錄,確保不留下任何安全隱患。
5、學校要認真分析本學校各責任區(qū)域內安全工作的'各種情況,對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區(qū)域決不遺漏,做到及時排查;對已發(fā)現的安全隱患必須在第一時間內立即整改。
6、學校安全檢查要堅持有章可循、違章必糾、有患必改,堅持“誰檢查、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
7、日常安全檢查要集中力量、突出重點,把教室、圖書室、閱覽室、會議室、食堂、消防設備、燃氣設施、供電設施、運動設施、學生宿舍以及人群集中場所作為檢查重點。
四、報告制度
1、報告制度是學校教職員工向學?;驅W校向區(qū)教育局報告學校安全工作中相關事項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學校教職員工對所負責的安全責任區(qū)域內的安全隱患,要及時向學校分管安全工作的行政領導報告或直接向校長報告。
3、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必須在每季度末月30日前,書面向區(qū)教育局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匯報學校季度安全工作情況。
4、學校對安全隱患的整改結果要在規(guī)定時間內向區(qū)教育局報告,對不能及時進行整改的安全隱患,要在報告中說明原因并提出防護措施。
5、值班人員要向學校帶班領導報告每天的值班情況,對值班過程中的偶發(fā)事件或異常情況要在第一時間向學校分管領導報告,并妥善處理。
6、學校發(fā)生安全責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大影響的事件,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要在第一時間向區(qū)教育局和街道學校及周邊,綜合治理辦公室電話報告,并在二小時以內書面報告區(qū)教育局。
7、報告安全隱患應包括隱患的影響范圍、影響程度、已采取的應急措施、整改措施、整改資金來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標等,報告安全事故應包括發(fā)生時間、地點、經過、人員傷亡情況、采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現場的保護措施等。
五、安全隱患整改制度
l、整改制度是學校教職員工根據學校要求或學校根據區(qū)教育局要求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的安全管理制度。
2、對重大安全隱患應設立警戒線,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責任人,確定整改時間。
3、學校教職員工要根據學校或區(qū)域安全責任人的要求,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并要求學?;騾^(qū)域安全責任人驗收,并由驗收人簽字認可。
4、學校根據區(qū)教育局下達的安全工作整改通知書的要求,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應及時整改,書面上報整改結果。
六、用電安全制度
1、用電制度是學校校內所有涉及到用電標準、安全及電器的使用、保管等環(huán)節(jié)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學校用電線路的安裝和電器使用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規(guī)定。
3、嚴禁在學校范圍內使用容易引發(fā)安全事故的大功率電器,如電爐、電熱取暖器等。
4、學校任何用電設備在安裝、使用和撤除過程中都要指定專業(yè)人員負責;持有電力入網證和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的人員才能從事強電操作;建立電工管理檔案。
5、堅持“人走電斷”的原則,合理、正確使用一切電器設施設備。
七、功能室安全管理制度
1、功能室安全管理制度是對學校微機室、圖書室、閱覽室、實驗室、報告廳等功能室在使用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制度。
2、各功能室必須指定專人進行管理,建立功能室使用登記制度,對功能室內的一切設施設備進行詳細入庫、檢查、使用情況記錄。
3、各功能室負責人應對師生開展有關功能室使用的安全教育,每月定時對功能室進行安全檢查,做好檢查記錄,及時報告安全隱患,協(xié)助相關人員及時處理,并做好記錄。
4、學校教師、學生必須在管理員或專業(yè)教師的指導下使用功能室內的一切設施設備,未經許可或指導,嚴禁擅自動用。
八、消防安全制度
1、消防安全制度是學校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專門機關與群眾相結合為原則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學校全體師生都有保護消防設施、維護消防安全、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
3、指定專人負責校內消防安全,建立校內公眾聚集場所和大型活動舉辦前的消防安全檢查制度,應重點開展重大節(jié)日、重大活動、火災多發(fā)季節(jié)、開學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安全檢查。
4、指定專人負責定期對消防設施設備完好善進行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整改。
九、衛(wèi)生防疫制度
1、衛(wèi)生防疫制度是學校加強校園環(huán)境衛(wèi)生整治,衛(wèi)生防疫知識教育,嚴把食品衛(wèi)生關,預防師生食物中毒事件,加強疫情控制的安全管理制度。
2、所有學校的食堂、小賣部必須具有《衛(wèi)生許可證》和從業(yè)人員的《健康合格證》,并定期組織從業(yè)人員進行身體檢查,確保從業(yè)人員身體健康。
3、建立健全學校食堂、餐廳、小賣部衛(wèi)生責任制度、采購管理制度,食品儲藏管理制度、試嘗制度和菜品留樣制度。
4、嚴把食品采購、運輸、驗收入庫三個環(huán)節(jié),堅持食品原料查驗產品合格證制度。
5、學校應把衛(wèi)生防疫知識教育納入學校教育計劃,切實開展對師生的衛(wèi)生防疫知識教育。
6、學校在體衛(wèi)藝站指導下開展防控工作。
十、安全教育宣傳制度
1、學校安全宣傳教育的最終目的是增強師生安全防范意識,提高安全防范技能和自救自護能力,最大限度預防和避免各類安全事故發(fā)生。
2、安全教育制度是學校充分利用宣傳陣地和教育優(yōu)勢,對師生進行各種安全常識和安全法規(guī)的經常性安全宣傳教育管理制度。
3、大力宣傳做好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意義,宣傳我國的各類安全法律法規(guī),努力把學校安全工作納入法制化軌道。
4、學校安全宣傳教育要堅持集中宣傳和平日宣講相結合,做到時時講安全、處處講安全、人人講安全。
5、大力加強安全教育和健康教育,對師生的安全宣傳教育應包括交通、消防、用電、校內外活動、食品衛(wèi)生、健康、防疫等各方面的內容,并列入學校的教學計劃之中。
十一、危險物品管理制度
1、學校危險物品管理制度是對易燃、易爆、有毒或腐蝕性的試劑、藥品、氣體、液體等易對師生產生危害和造成安全事故的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學校危險物品主要包括物理實驗室、化學實驗室、食堂等所需要的易燃、易爆、有毒或腐蝕性的試劑、藥品以及其它危險物品。
3、危險物品的采購、存放、保管實行專人負責制,應建立嚴格的保管、檢查、檢測、領取、使用、庫存、銷毀登記制度。
十二、和大型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舉行全校性的應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則,做到有序和有組織地,嚴禁一味地強調速度,避免學生在過程中發(fā)生擠壓和沖撞。
2、大型活動備案、申報制度。學校舉行的各種校內常規(guī)性教育教學活動所需要的大型活動(如運動會)實行備案制度,活動報告連同安全預案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學校組織的各種師生校外大型集體活動(如春秋游、參觀、野炊等)實行申報制度,活動請示連同安全預案提前一周報當區(qū)教育局,經批準后方可組織實施。
3、經批準舉行的各種校外活動需乘坐的交通工具應具有營運資質,必須同具有資質的營運單位簽定運輸合同和安全責任書,按校車申報標準提供申報材料并報區(qū)交通大隊備案。
4、大型__活動要事先對行車路線、交通工具、場地、設施、設備、消防、疏散通道等進行詳細勘察,認真排查各種安全隱患,制定應急預案,確保人身安全。
5、校外大型集體活動在外就餐需同供餐單位簽定食品衛(wèi)生安全責任書。
6、嚴禁組織學生參加各種商業(yè)性活動。
十三、防溺水傷害制度
1、防溺水傷害制度是學校為了切實預防學生游泳溺水事故發(fā)生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學校應把防溺水教育納入學校教育計劃,切實對學生開展形式多樣的防游泳溺水安全教育。
3、學校要召開家長會,要求家長(監(jiān)護人)嚴格監(jiān)管、看護孩子,把溺水防范教育抓緊抓實,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
4、學校要嚴格落實巡江(河、湖、塘)、巡堤制度,特別是沿江(河、湖、塘)的學校,確保兩個重要時段江、河、塘、湖邊及堤上要2名以上教職工巡邏。(重要時段即中午放學至下午上課、下午第一批學生離校至最后一批學生離校半個小時后。)
5、巡邏人員嚴格巡邏情況記錄制度。
6、嚴格責任追究制度,凡在以上兩個重要時段、學校集體外出活動、正常教育教學活動期間出現學生溺水傷亡事件,嚴格按相關規(guī)定追究學校領導及相關責任人責任。
十四、經費保障制度
1、經費保障制度是學校為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物質保障,確保安全工作各項措施貫徹落實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學校每學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安全工作專項經費,用于安全隱患整治、安全知識宣傳、事故應急救援、先進個人的獎勵等。
3、學校應盡力保證安全工作專項經費逐年增加。
1、學校要經常與社會(居委會、派出所、法院等)取得聯(lián)系,互通情況。
2、定期邀請派出所干警到校實行法制講座,向全體師生傳授法律知識,增強法律意識,防止在校學生犯罪,加強對違法亂紀的學生的共同教育。
3、加強家長在學校安全工作中擔任的角色,包括告知學生上學放學的接送要求等以使學生家長在教育過程中發(fā)揮更重要的作用。家長應在學校安全工作中承擔義務。
4、家長在學校安全工作中要求
(1)學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應當依法履行監(jiān)護職責,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護;
(2)對學生在生活中的異?,F象要及時向學校的教師或者相關領導反映,并積極進行解決;
(3)對學校要求家長參加的諸如家長會各種活動要積極參加,并協(xié)助老師完成相應的活動;
(4)對特殊時期,學校實行的特殊政策,家長應積極配合學校完成相應的活動;
(5)對學生在學校中發(fā)生意外事故,要配合學校及相關部門進行種種救治及善后處理事宜;
(6)在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中,任何人不得侮辱、毆打教職員,不得侵占、破壞學校房屋、設施和設備,不得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
(7)學??赏ㄟ^各式各樣的方法,讓家長定期或按需要參與子女的教育過程,學校應邀請家長代表參加家長委員會或校務委員會工作。
為了消除安全隱患,杜絕不安全事故的發(fā)生,本著對師生生命健康和學校公私財產高度負責的精神,制定本制度。
1、學校的安全領導導小組必須定期、隨時研究分析、布置、檢查學校安全工作,定期對校園及周邊環(huán)境進行了安全檢查,對檢查出的安全隱患、漏洞責令限期整改。
2、學校全體教職工和全體學生,有權力也有義務對自己所發(fā)現的校園及周邊環(huán)境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向學校報告,學校按報告隱患的情況,在班級量化或教師量化考核中給予加分,對于報告的重大隱患,由校委會決定給予獎勵。
3、總務處、保衛(wèi)處、團委、教導處、安全帶班領導要經常巡視校園及周邊環(huán)境;班主任、宿舍管理員、值班教師要按有關制度,履行好自己職責,發(fā)現隱患要及時排除或報告學校,對于大意失職或發(fā)現隱患視而不見造成事故,按《事故責任追究制度》處罰。
4、學校的文明禮儀監(jiān)督員,要加強對學生在校內外生活活動的監(jiān)督,對違反交通規(guī)則的,在往返學校途中乘坐農用車、超載車的、打鬧、下河玩水洗澡的,爬高上低到危險地方的,把危險物品、刀具帶進校園的學生要及時向團委舉報。
5、學校的任何部門、任何領導在接到安全隱患舉報后,必須在第一時間內視察現場,排除隱患或向分管領導和校長報告,并做好記錄,做為對舉報人的獎勵的依據。對于大意、失職造成事故的,按《事故責任追究制度》處罰。
教育教學工作是學校的中心工作,安全是保證學校一切工作正?;匾WC,為提高全體教職工和廣大學生的安全意識,加強安全管理,責任到人,對水產路小學的安全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規(guī)定。
一、校園安全管理
1、每學期開學和結束由學校行政、總務主任等對校舍、校產、校具等作全面檢查,對存在隱患要及時排除,對不能解決的問題要立即報請學校研究,并要有檢查情況記載。
2、總務處要確保教室、辦公室、實驗室及會議室玻璃、桌凳齊全、安全,對各班公物實行月檢,確保教育教學工作一切正常。
3、校門衛(wèi)要嚴格執(zhí)行《門衛(wèi)制度》,陌生人進校園要登記,平時不得讓拾、收廢品人進入校園,夜間要加強巡邏、保證學校財產不受損失。
4、加強對食堂衛(wèi)生、安全管理,不買腐爛霉變的食品,要定期對餐具、用具消毒,要有專人關鎖門窗。
二、教師安全管理:
5、全體教職工必須牢固樹立安全意識,加強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消除一切不安全隱患。
6、護導教師每天要準時到崗,負責檢查課間和中午學生的活動安全。
7、教室配電箱閘刀、插座、開關等電器均由老師負責開關。如有損壞、老化,班主任要及時上報維修。
8、體育教師對體育課從集中整隊到活動過程結束負全部安全責任,加強課中保護措施,周末比賽體育組要周密組織。年級組長、班主任負責本班學生安全。
9、會計要嚴格執(zhí)行財會制度,加強票據、現金等管理,不得發(fā)生帳目差錯和其它事故。
10、學校衛(wèi)生老師負責學生的衛(wèi)生保健,做好防疫,防食物中毒,根據季節(jié)給學生作衛(wèi)生講座,學生在校期間,不得離崗。
11、集體活動、集會均要服從指揮,班主任要教育學生注意安全,遵守紀律。外出活動要請示分管校長同意,不得擅自作主。
三、學生安全管理:
12、學生上學、放學不準騎自行車,不準在路上逗留,不準玩火,不準私自下河游泳,追逐打鬧,進校后不得擅自離開學校。
13、學生課間應在學校指定的場地上,開展有益的活動,不準在走廊上,樓梯間跳皮筋,扔沙包,或開展其它有危險的活動,更不準到其它樓層去玩。任何學生不得進入施工現常
14、不準攀爬、跨越、停坐教學樓、操場等欄桿,到單雙杠和組合架活動時,必須有老師在常
15、在走廊、樓梯行走,要嚴格遵守靠右行的規(guī)則,不拉橫排走,堅決做到:不爭不搶,不推不擠,不跑不跳,逐級上下踏步,不得跨越,不得扒在扶手往下滑。集體整隊,班與班之間保持距離,不準喧嘩。
16、所有學生不得爬門窗、桌凳。打掃衛(wèi)生要爬門窗、桌凳,班主任要在場,各班每天要指定專人關鎖門窗。
1學校要成立安全工作領導組,校長為第一責任人,明確一名副職分管。
2學校、處室、班級層層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認真貫徹落實《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
3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安全工作領導組會議,分析解決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研究安排安全工作
4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全面深入的安全檢查,發(fā)現隱患及時整改,徹底消除。
5每月對學生開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各班級每周應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
6開設安全宣傳教育專欄,每月更換一次內容,校內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標語、標牌7制定校園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救援預案,每學期開展兩次應急疏散演練
為提高食堂從業(yè)人員食品安全意識,強化責任心,保障全體師生飲食安全,根據《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guī)范》、《濰坊市校園安全建設標準》等文件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對我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做如下要求。
一、進貨提貨
1.落實定點進貨制度和索證索票制度。食堂食品供貨單位必須具有合法資質,證件齊全。食堂進貨必須落實定點采購、進貨制度,嚴格索取供貨商的&39;有效許可證、索取供應商品的檢驗檢疫證,或者相關的檢驗報告單。要查看供貨商證件是否有效,是否齊全,所供物品是否在營業(yè)許可范圍之內,所留的復印件是否加蓋單位紅章等。
2.落實驗貨制度。食堂進貨時必須保證兩人在場驗貨、看秤,要查看有沒霉爛、變質情況,特別是冷凍食品尤其注意,發(fā)現問題食品要堅決退回,要嚴防地溝油、問題豬肉、問題蔬菜等進入學校食堂。
3.落實雙人雙鎖制度。食堂面庫、菜庫及其它倉庫必須上兩把鎖。鎖鑰匙由不同人員保管,一把鑰匙由保管員保存,一把由伙管室保存。需要提取相關貨物要提前申請,由保管員及伙管室人員開鎖。物品拿完后立即上鎖。
二、衛(wèi)生要求
(一)要保持良好個人衛(wèi)生,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頭發(fā)不得外露,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佩帶飾物。
(二)操作前應洗凈手部,操作過程中應保持手部清潔,手部受到污染后應及時洗手。
(三)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洗手并消毒:
1.處理食物前;2.使用衛(wèi)生間后;3.接觸生食物后;4.接觸受到污染的工具、設備后;5.咳嗽、打噴嚏或擤鼻涕后;6.處理動物或廢棄物后;7.觸摸耳朵、鼻子、頭發(fā)、面部、口腔或身體其他部位后;8.從事任何可能會污染雙手的活動后。
(四)不得將私人物品帶入食品處理區(qū),不得穿工作服、工作鞋入廁。
(五)不得在食品處理區(qū)內吸煙、吐痰、漱口、飲食或從事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為。
(六)干完本職工作后要及時清理衛(wèi)生,垃圾立即清理,地面清刷干凈、工具清洗消毒并放于指定位置。
(七)當日工作結束,各工作區(qū)要注意關燈、關門、放好防鼠板與防鼠網。
三、面食要求
1.饅頭制作要嚴格落實學校相關要求,定期稱量饅頭斤數。
2.、面粉、饅頭盤不得直接接觸地面。
3.蒸完饅頭后,所有剩面粉要立即存入面庫,饅頭機、和面機等擦拭干凈。
4.衛(wèi)生工具、手套、工作服要放在指定位置,不得亂扔亂放。
四、菜食要求
(一)存放關:
1.存放食品要分門別類,做到生熟分開,避免交叉感染;
2.食品存放必須做到離墻離地在10cm以上,并且要擺放整齊;
3.庫存物品要常檢查,及時查看保質期,所有物品要在保質期內使用完畢,若發(fā)現有變質、霉變的食品和原料要馬上清除。
(二)加工關:
1.蔬菜要擇凈洗凈,去腐爛雜質、泥土。每種蔬菜至少要清洗或沖洗三遍。一般蔬菜(如白菜、菠菜等)切后要在盆中用淡鹽水浸泡1個小時以上并用清水再沖洗一遍,以盡大可能地去除藥物殘留。對有殘留農藥的蔬菜,如青椒、菜花、芹菜等,在下鍋前必須先用開水燙一下,以清除殘留農藥。
2.切菜要做到大小均勻,適合學生入口為宜。
3.凍肉、凍魚、凍雞要泡透、完全化凍后,再查看是否變質,要煮熟、炸透。
4.操作過程中若有食品掉在地上,要清洗干凈再放入容器,不能利用的要及時清除,不得留存。
5.切好的蔬菜或原料要用盆盛好并要存放在菜架上,不得直接放在地上。
6.學生菜桶必須單只拿取,不得疊放,防止交叉污染。
7.飯菜做好存放時要做到生熟容器分開,存放在專用菜架上,并采取必要的防蠅、防塵措施。
第一條目的和依據
為加強校車安全管理,保障乘坐校車的學生的人身安全,依照國務院《校車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fā)市教等二十部門擬定的天津市中小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制訂本細則。
第二條校車定義
本細則所稱校車,是指依法取得使用許可,用于接送接受義務教育的學生上下學的7座以上的載客汽車。
接送小學生的校車,應當為按照專用校車國家標準設計和制造的小學生專用校車。
第三條校車使用許可
取得校車使用許可,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車輛符合校車安全國家標準,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證明,并已在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注冊登記;
(二)有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的駕駛人;
(三)有包括行駛路線、開行時間和??空军c的合理可行的校車運行方案;
(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五)已取得投保機動車承運人責任保險。
第四條校車基本要求
(一)必須符合國家關于車輛的安全技術標準;
(二)車窗不得粘貼深色光膜;
(三)應當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wèi)星定位裝置以及應急錘、ABC干粉滅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設備。安全設備放置在安全且便于取用的位置,并確保性能良好,有效適用;
(四)自有校車外觀必須符合本市中小學安全防范管理地方標準;
(五)使用年限應當符合國家規(guī)定。
第五條校車駕駛人條件
校車駕駛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取得相應準駕車型的駕駛證,年齡在25周歲以上,不超過60周歲;
(二)具有3年以上準駕車型駕駛經歷,最近連續(xù)3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被記滿分記錄;
(三)無致人死亡或者重傷的交通事故責任記錄;
(四)無飲酒后駕駛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記錄,最近1年內無駕駛客運車輛超員、超速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記錄;
(五)無犯罪記錄;
(六)身心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無癲癇、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車安全的疾病病史,無酗酒、吸毒行為記錄。
第六條申請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程序
機動車駕駛人應向所在地區(qū)縣交管部門申請校車駕駛資格。具體程序下:
(一)機動車駕駛人向所在地區(qū)縣交管部門提交申請校車駕駛資格的書面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
1、機動車駕駛人駕駛證,及所屬單位或街道、鄉(xiāng)鎮(zhèn)出具3年以上駕駛相應準駕車型的駕駛經歷證明;
2、縣級或部隊團級以上醫(yī)療機構出具的機動車駕駛人無傳染病、癲癇、精神病等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及本人無傳染病、癲癇、精神病、酗酒、吸毒行為等的書面承諾;
3、縣級機關出具的無犯罪、吸毒行為記錄證明;
4、由交管部門出具的以下證明材料:最近連續(xù)3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被記滿分記錄;無致人死亡或者重傷的交通事故責任記錄;無飲酒后駕駛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記錄;最近1年內無駕駛客運車輛超員、超速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記錄。
(二)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審查完畢,對符合條件的,在機動車駕駛證上簽注準許駕駛校車;不符合條件的,書面說明理由。
第七條校車使用許可程序
區(qū)縣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行政區(qū)域的學生數量和分布狀況等因素,依法制定、調整學校設置規(guī)劃,保障學生就近入學或者在寄宿制學校入學,減少學生上下學的交通風險。區(qū)縣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發(fā)展城市和農村的公共交通,合理規(guī)劃、設置公共交通線路和站點,為需要乘車上下學的學生提供方便。對確實難以保障就近入學,并且公共交通不能滿足學生上下學需要的農村地區(qū),區(qū)縣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保障接受義務教育的學生獲得校車服務。
配備校車應向所在地區(qū)縣教育部門申請校車使用許可。具體程序如下:
(一)學校向所在地區(qū)縣教育部門申領校車使用申請表,如實填報相關信息。
(二)申請校車使用的,應當向區(qū)縣教育部門提交以下材料:
1、區(qū)縣教育部門簽發(fā)的校車使用申請表;
2、機動車登記證書;
3、機動車行駛證;
4、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5、駕駛人的校車駕駛資格證明;駕駛人、隨車照管人員、隨車安保人員身份證、縣級機關出具的。無犯罪、吸毒行為記錄證明、縣級或部隊團級以上醫(y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及本人有關無傳染病、癲癇、精神病、酗酒、吸毒行為等的書面承諾;
6、校車安全管理制度;
7、包括行駛線路、開行時間和??空军c的合理可行的校車運行方案;
8、機動車承運人責任保險證明。
(三)區(qū)縣教育部門自收到學校申請材料后予以初審,材料齊全的,應當在收到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送本區(qū)縣同級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征求意見,同時按照道路運輸經營行政許可權限送相應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征求意見。
(四)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回復意見;如依法設立的道路運輸企業(yè)提供校車服務的,按照道路運輸經營行政許可權限,相應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就其是否具有道路運輸經營資質進行查驗,并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回復意見。
(五)區(qū)縣教育部門應當自收到回復意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報本區(qū)縣政府。區(qū)縣政府決定批準的,出具校車使用許可證明,由區(qū)縣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發(fā)給校車標牌,并在機動車行駛證上簽注校車類型和核載人數;不予批準的,書面說明理由。
(六)當校車使用許可的申領條件發(fā)生改變,學?;蛘咝\嚪仗峁┱邞敿皶r向有關部門提出變更申請。
第八條校車通行安全
(一)校車運載學生時,應當配備隨車照管人員和隨車安保人員。隨車照管人員和隨車安保人員應當符合如下條件:具備高中以上學歷,具有一定的組織溝通能力;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無癲癇、精神病等可能危及照管安全的疾病病史,無酗酒、吸毒行為記錄;無犯罪記錄。
(二)機動車駕駛人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不得駕駛校車。禁止聘用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的機動車駕駛人駕駛校車。校車駕駛人應當每年接受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審驗。校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嚴格按照機動車道路通行規(guī)則和駕駛操作規(guī)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三)校車運載學生時,應當在規(guī)定的位置懸掛校車標牌;按規(guī)定路線、規(guī)定時間行駛;在規(guī)定站點???;可在公交專用車道及其他禁止社會車輛通行但允許公共交通車輛通行的路段行駛,但不得違規(guī)定在非機動車道上行駛。
(四)校車必須確保一人一座,禁止站立;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員,不得違有關限速要求。
(五)校車每半年接受一次安全技術檢驗。
第九條管理職責
(一)區(qū)縣政府應當科學規(guī)劃學校的設點布局,保障就近入學,減少學生上下學的交通風險;發(fā)展公共交通,為學生上下學提供方便。對于我市部分涉農區(qū)縣因沖并鎮(zhèn),對義務教育學校設點布局進行調整,并且公共交通不能滿足學生上下學需要而造成學生上下學困難的,應當安排住宿。學生搭乘公共交通或者住宿確有困難的,可以安排校車。
區(qū)縣政府對本行政區(qū)域的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負總責。由區(qū)縣政府統(tǒng)一組織、協(xié)調本區(qū)縣有關部門履行校車安全管理職責。
(二)區(qū)縣教育、交通運輸等部門依照本規(guī)定履行校車安全管理的'相關職責,建立完善校車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機制、工作會商機制和聯(lián)合抽查機制,設立并公布舉報電話、舉報網絡平臺,方便群眾舉報違校車安全管理規(guī)定的行為。接到舉報的部門應當及時依法處理,對不屬于本部門管理職責的舉報,應當及時移送有關部門處理。
(三)區(qū)縣教育部門應當認真受理、審核校車使用申請,將校車管理工作納入對中小學校長考核的范疇,依職能處理校車違規(guī)行為以及相關學校責任人。
(四)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認真做好校車標牌核發(fā)、審核校車駕駛人駕駛資質工作,建立校車及駕駛人信息檔案,并及時抄告教育部門和學校;加強校車年檢、運行及校車駕駛人審驗等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對校車超載、超速等違法行為依法處理,并在違法行為消除后方可放行;將校車違法和事故處理情況及時通報相關區(qū)縣教育部門和學校。
校車標牌發(fā)放的區(qū)縣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校車及其駕駛人安全運行管理。
(五)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加強對提供校車服務的道路運輸經營企業(yè)的監(jiān)督,對其道路運輸類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六)安全監(jiān)管部門要將校車安全管理納入安全生產綜合監(jiān)督管理范圍。
(七)財政部門要指導建立多渠道籌措校車經費的機制。
(八)校車服務提供者應當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措施,落實校車安全工作責任,確保車輛的各項技術性能處于良好狀態(tài);提供校車駕駛人的資格證明;與校車使用學校簽訂安全管理責任書,責任書應當明確各自的安全管理責任、安全管理措施,突發(fā)事件處置預案等;約定隨車照管人員。校車接送學生上下學當日,不得從事其他經營活動。
(九)使用校車的學校應當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安全管理人員、隨車照管人員、隨車安保人員,加強校車的安全維護;定期對校車駕駛人、隨車照管人員和隨車安保人員進行安全教育,開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知識技能的學習培訓;與乘坐校車的學生監(jiān)護人簽訂安全協(xié)議。
學校應當對教師、學生及其監(jiān)護人進行交通安全教育,講解校車安全乘坐知識,勸導學生不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輛。定期組織校車安全事故應急疏散演練。
(十)隨車照管人員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1、發(fā)現駕駛人無校車駕駛資格,或飲酒、醉酒后駕駛,或身體嚴重不適以及校車超員等明顯妨礙行車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車開行;督促校車駕駛人在行車前對校車安全技術的檢查。
2、學生上下車時,在車下引導、指揮、維護上下車秩序,制止學生攜帶易燃、易爆、易碎物品及管制刀具等上車。發(fā)現學生無故缺席,及時與學生監(jiān)護人或學校分管領導取得聯(lián)系。
3、助、指導學生安全落座,系好安全帶,確認車門關閉后示意駕駛人啟動校車。
4、制止學生在校車行駛途中離開座位、嬉向鬧、吃東西或將頭、手伸出車窗外等危險行為。
5、核實學生上下車人數,確認乘車學生已經全部離車后本人方可離車。
第十條乘坐人申請和權利
學生乘坐校車,應當由其監(jiān)護人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經學校審核同意后,監(jiān)護人應當與學校簽訂協(xié)議,明確雙方的安全管理義務和監(jiān)督權利。
學生監(jiān)護人應當配合學校或者校車服務提供者做好校車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發(fā)現校車違本規(guī)定的,有權制止,有權拒乘,并向教育部門、交通管理部門或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舉報。
第十一條違規(guī)責任
(一)取得校車使用許可的學校、校車服務提供者違本細則規(guī)定,情節(jié)嚴重的,原作出許可決定的區(qū)縣人民政府可以依法吊銷其校車使用許可,由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收回校車標牌。
(二)學校違本細則規(guī)定的,除依法予以處罰外,由教育行政部門給予通報批評。
(三)違治安管理行為的,由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其他違《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的行為,按照《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規(guī)定進行處理。
第十二條退出機制
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因故不再作為校車使用的,學校或校車服務提供者應當在15天內,到所在區(qū)縣政府辦理校車標牌注銷手續(xù)。同時,將校車標牌交回交通管理部門。自有校車的顏色必須在30天內消除。
第十三條附則
本細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細則有效期為五年。
第一章總則
一、為了維護三廠初中全體師生的教學、教研、生活秩序,為學校的發(fā)展創(chuàng)造良好的環(huán)境,根據教育部《中小學學校內部保衛(wèi)工作規(guī)定(試行)》、《中小學校校園秩序管理若干規(guī)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于我校教職工、學生、臨時工和進入校園內的暫住人員、流動人員。
三、內部保衛(wèi)部門工作和校園秩序管理遵循以預防為主,依靠群眾的原則;宣傳教育和行政處理相結合,重在教育的原則;按照職責劃分“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四、學校保衛(wèi)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學校的管理制度,在主管校長領導下,對校園實施安全、消防管理。
五、學校設立安全保衛(wèi)工作領導小組,校長任組長。
六、學校保衛(wèi)人員要遵守公安部的“五條禁令”,保衛(wèi)工作要接受派出所的指導和監(jiān)督。
第二章門衛(wèi)、值班、巡邏及守護制度
一、門衛(wèi)制度
1、學校設立門衛(wèi)傳達室。學校所有人員都要憑證件出入,來訪人員必須出示有效證件,經登記后方可進入校園,離校時應由被訪者簽字方可注銷,未經允許,一律不得進入校內。
2、門衛(wèi)上崗值勤要按要求著裝,文明值勤,禮貌待人,對態(tài)度生硬或不聽勸阻者要耐心說服。出入校門的所有人員,都要自覺地服從門衛(wèi)的管理,嚴禁刁難門衛(wèi)或尋釁滋事。
3、門衛(wèi)要堅守崗位,盡職盡責,按時交接班,認真填寫值班記錄,嚴禁漏崗、脫崗。
4、門衛(wèi)要自覺愛護公共財物,搞好門衛(wèi)室內外環(huán)境衛(wèi)生,不得在門衛(wèi)室留宿他人。
5、凡帶出校門的大件物品,必須持有相關部門出具的出門證明,經門衛(wèi)人員查驗、登記后方可出門,否則門衛(wèi)有權扣留相關物品。
6、機動車輛進入校內時,必須停車接受門衛(wèi)檢查,并按照路線行駛。門衛(wèi)要認真檢查裝載物品有無出門證明、是否與證明相符。
7、外單位機動車輛進入校內時,必須由傳達室與被訪者電話聯(lián)系,確認后放行。無牌照機動車、農用車、出租車和載客摩托車一律不準進入校園。
8、騎自行車進入校門時,要下車推行。自行車要整齊地擺放在指定位置,禁止隨意停放。教師私家車進入校門要緩行,按序停放。
9、教職工外出要履行門衛(wèi)登記手續(xù)。教職工開車外出也要下車辦理登記,否則視無手續(xù),作曠職處理。行政人員因公外出登記在專用記載本上。
二、值班、巡邏和守護制度
1、傳達室實行晝夜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人員要嚴格遵守值班紀律,監(jiān)守崗位,盡職盡責,不得擅自離崗或私自讓他人替崗,嚴禁進行與值班職責無關的任何活動。
2、值班人員要按時到崗,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做到不漏崗,不脫崗,保證值班工作正常、連續(xù)運轉。未處理完的當班事務,要給接班人員交代清楚。
3、行政值班人員要經常對門衛(wèi)的值班、值勤情況進行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整改。
4、門衛(wèi)值班人員對接受到的電話及其他信息要記錄在案,并注明報送部門或個人、內容及接收時間。
5、遇有突發(fā)事件或緊急情況,行政值班人員接到報案后,要及時趕到現場,在自己職權范圍內認真、負責地妥善處理并做好筆錄。重大問題要即時向校長匯報。
6、門衛(wèi)人員對校園實行中、夜班不間斷巡邏制度,對重點部位要加強檢查,做好巡邏記錄。
第三章校內重點部位的保衛(wèi)制度
一、校內重點部位指教學樓、實驗樓、圖書室、辦公樓、財務室等部位。
二、全天放學鈴響后,要及時告誡學生迅速離校,每天關閉樓門后,要認真檢查本樓的安全情況,發(fā)現問題立即處理,有異常情況立即報后勤保衛(wèi)人員。
三、嚴禁非我校師生員工進入校內重點部位。
四、要指定專人定期對重點部位的門、窗、鎖、水、電、氣等進行檢查、維修。
五、存放高檔物品的部門,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1、有專人負責保管。
2、健全存放、保管及使用制度。
3、安裝防盜設施。
4、節(jié)假日安排值班守護。
六、本校教職工子女不能隨便到教學樓、實驗室及圖書館等地玩耍。
七、非教學時間臨時使用教室,要在主管部門同意后,到總務處保衛(wèi)人員處登記備案,并辦理有關手續(xù)。
八、從重點部門攜帶貴重物品外出要出示相關部門的書面證明,否則,值班人員有權扣留該物品。
第四章消防工作制度
一、學校各部門要嚴格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的規(guī)定,各部門領導都要把消防工作納入重要的議事日程,做到有布置、有檢查、有總結。
二、各部門的行政主要負責人為消防第一責任人,認真落實消防責任制。
三、各部門要配合總務處建立健全學校義務消防隊伍,要抓好義務消防隊伍的業(yè)務學習和訓練工作。義務消防員名單每年公布一次,每半年培訓一次。
四、凡校內建筑物的新建、改建、擴建、裝修等,必須事先由總務處報區(qū)消防部門進行消防安全審核。
五、消防器材由總務處負責,根據國家規(guī)定標準按照學校大型設備采置辦法購置,定期進行檢測、維修、更新。各部門要指定專人負責保管學校配備的消防器材,不得挪做它用。總務處保衛(wèi)人員要定期進行安全消防檢查,發(fā)現漏洞,及時整改。
六、嚴格遵守用電規(guī)定。除校內電力主管部門外,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改動配電線路,不得亂接電線或超負荷用電。
七、嚴禁在熄燈后使用蠟燭照明。
八、嚴禁在圖書館、實驗室、多媒體教室,微機室、語音室、計算機房、庫房、變電房、油庫、氣庫等重點防火部位吸煙或者動用明火作業(yè)。
九、教學樓、圖書室、學生食堂、實驗樓、辦公樓等場所要時刻保證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或堵塞安全出口。
十、學校要定期向師生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普及消防知識。
十一、發(fā)生火災事故時,要及時撥打119火警電話,同時組織人員撲救。事故后要做到“三不放過”,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整改措施不放過。
第五章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源等危險品的管理和使用制度
一、凡存放有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源等危險品的部門要簽訂《安全、消防工作目標責任書》,部門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負責人。
二、嚴格執(zhí)行國家關于《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理》,加強對化學危險品倉庫管理。
1、建立健全出入庫領取制度。一般化學藥品,堅持雙人領取。非倉庫保管人員不得進入庫內。
2、嚴格藥品管理制度。保管人員要做到熟悉藥品,登記造冊,分別保管。
3、化學藥品庫要健全消防制度,加強庫房的電源管理,嚴禁將明火帶入庫房,嚴禁在庫房內抽煙。
4、實驗室不能超量存放化學藥品,對易造成不良反應的化學藥品要分室保管。
5、嚴格遵守化學藥品的實驗操作規(guī)程,確保安全。
6、各實驗室用過的廢棄化學危險品不得私自處理,由實驗設備管理部門會同總務處保衛(wèi)人員并征得公安和環(huán)保部門同意后,按要求規(guī)范銷毀。
7、化學危險品庫、油庫要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
三、建立健全劇毒物品的審批、領取、回收、登記和備案制度,嚴格控制劇毒物品的一次領取量,做到按照實驗用量領取,剩余劇毒物品及時交回,嚴禁私自存放。
四、使用壓力容器的部門和個人,必須對壓力容器的安全性能定期檢查,確保安全。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
五、食堂負責人要加強對儲氣庫的管理,要制定各項安全規(guī)定,加強工作人員的責任心。氣庫周邊嚴禁煙火,非氣庫工作人員嚴禁入內。
第六章現金、票證、物資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一、辦公室內不準存放現金及有價證券。
二、存有現金、票證的部門,要嚴格執(zhí)行財物管理規(guī)章制度,庫存現金不得超過規(guī)定限額,因特殊原因確需滯留超額現金過夜的,必須安排專人看管,并報校長室備案。
三、存放現金、票證部位的房間必須符合財務管理規(guī)范。存放現金必須用保險柜,鑰匙要專人保管,隨身攜帶,不準將鑰匙存放在辦公室內。
四、取送巨額現金,一定要專人領取,有專人護衛(wèi),使用專車送達學校。
五、存放貴重物資倉庫安裝報警裝置、防盜門和護攔。定期檢查庫內電器線路及設備,防止發(fā)生事故。
六、倉庫內部要保持整潔,通道暢通。倉庫周圍嚴禁堆放雜物。倉庫重地,非有關人員不得進入。嚴禁攜帶火種入庫,離庫時要切斷電源,關窗落鎖。
第七章校園公共場所治安管理制度
一、校內的公共場所主要指教學區(qū)、運動場以及食堂、圖書室、閱覽室等。
二、總務處與教導處是校內公共場所的共同管理部門,負責指導、監(jiān)督、檢查與管理。
三、未經學校同意,嚴禁外來人員在運動場踢足球與打籃球等體育活動,或來學校食堂就餐。
四、禁止在教學區(qū)隨意張貼廣告、通知、海報等。禁止在教室、食堂等公共場所亂刻亂劃。
五、嚴禁在校園內進行各種形式的賭博活動。
六、不得在校園內隨意停放機動車輛和自行車。
七、校園大型活動管理規(guī)定
1、舉辦各種大型活動要崇尚科學,反對迷信,拒絕邪教,利于廣大師生員工的身心健康。不得違反我國憲法和法律,不得違背我國的基本教育方針,不得借活動之名從事宗教活動,不得影響學校的安全與穩(wěn)定。
2、在校園內舉辦集會、講座、文娛、體育等大型活動,實行“誰組織,誰負責”原則,事先必須經有關部門批準,并報校長室備案。
八、校園商業(yè)經營、服務網點管理規(guī)定
1、在校園內臨時開設營業(yè)性攤點,必須經校長申批、總務處備案后方可營業(yè)。食堂經營采用競標方式,由學校行政研究決定并簽約承包合同責任書。
2、經營場所要定期接受保衛(wèi)處的安全、消防檢查,及時整改各種隱患。
3、經營者要積極做好安全、消防工作,每年簽定《安全,消防工作目標責任書》。
4、校園經營場所的經營者不得利用其經營場所為他人提供條件進行賭博活動。
5、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入校園收購廢品及其他服務的人員推銷產品。
第八章暫住人口管理制度
一、暫住人口管理規(guī)定
1、本制度所稱暫住人口是指暫時居住在學校,時間超過3天,但并非我校的在職人員或學校臨時用工人員,主要有:
⑴從事建筑、安裝、維修等業(yè)務的人員;
⑵從事飲食業(yè)、維修業(yè)和其他經營的人員;
⑶從事其他勞務活動的人員和教職工親屬。
2、暫住人口應在進校當日內按照規(guī)定攜帶本人有關證件到總務部門保衛(wèi)人員處辦理登記手續(xù)。
3、暫住人員必須憑本人的出入證進出校園,嚴禁偽造、涂改、轉借或冒名頂替,如有遺失應及時到保衛(wèi)處登記,申請作廢,并重新辦理。
4、暫住人員要遵紀守法,遵守學校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禁止在自己的住處或工棚內留宿他人,更不得男女非法同居。
5、學校實行“誰用工,誰負責”的校園治安責任制。有關單位和工地負責人在用工時,必須與總務處簽定《用工治安責任書》,保證自己所用人員在校內不發(fā)生問題,同時加強自身的防火、防盜等工作。
6、暫住人員離校時,應及時到總務處保衛(wèi)人員處交回出入證,對所帶的物品必須有用人單位和工地負責人的證明,經門衛(wèi)人員檢查后方可離校。
7、總務處保衛(wèi)人員要經常上門檢查,了解暫住人員的情況。對不按規(guī)定辦理出入證的要責令其立即補辦出入證。對拒絕檢查或威脅檢查人員執(zhí)行公務的,除對肇事者嚴肅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外,還要對用工單位的責任人或工地負責人給予相應的處罰。
8、總務處保衛(wèi)人員要經常排查我校暫住人員的情況,及時報告校長室,定期向全校公示,接受全校師生員工的監(jiān)督。
第九章臨時務工人員管理制度
一、學校不留用固定的務工隊伍。凡中標進入校園施工的務工隊伍,應及時到總務部門保衛(wèi)人員處備案,詳細寫明施工項目、時間、地點、規(guī)模、人數和人員名單,工期超過3個月者,要辦理暫住證,工程驗收后兩天內必須離校。
二、務工隊進入校園后,總務處保衛(wèi)人員要對務工隊的勞務人員、工具、物資設備進行全面檢查和登記。
三、總務處保衛(wèi)人員負責對務工隊在校內施工期間的安全工作進行指導和監(jiān)督。
四、務工隊進入校內施工一周內必須與總務處鑒訂《安全、消防目標管理責任書》。
五、務工隊要設立治保小組,制定安全管理規(guī)定,教育全體人員遵紀守法,遵守學校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
六、務工隊的車輛進出校門時必須遵守學校規(guī)定,認真履行各項手續(xù),必須按規(guī)定的路線在校內行駛。
七、本規(guī)定僅限于外來務工隊伍,各單位聘用的臨時工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一、學校行政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一)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二)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三)學校周邊環(huán)境安全治理制度
(四)集會、會操安全管理制度
(五)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六)門衛(wèi)安全防范工作規(guī)范
(七)門衛(wèi)安全管理制度
(八)總務處安全管理制度
(九)檔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十)辦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十一)印章和保密資料安全管理制度
(十二)突發(fā)災害安全防護工作制度
(十三)校內公共活動場所安全管理
(十四)臨時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十五)校園臨時施工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十六)學校食品衛(wèi)生安全管理制度
(十七)學校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二、學校教務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一)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二)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三)電腦室安全管理制度
(四)辦公電腦安全管理制度
(五)危險品安全管理制度
(六)圖書室安全管理制度
(七)多媒體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八)網絡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九)電視總控室安全管理制度
(十)體育活動、體育教學安全管理制度
三、學校學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一)學生日常安全制度
(二)學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三)學生個人物資安全管理制度
(四)中餐生管理制度
(五)學生公寓安全管理制度
(六)學生課外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七)學生公寓門衛(wèi)安全管理制度
四、學校后勤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一)物資保管安全管理制度
(二)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三)校園自行車安全管理制度
(四)校園機動車安全管理制度
(五)鍋爐安全管理制度
在課間活動中,為保證學生安全,杜絕意外事故發(fā)生,特制訂如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教師
1、加強責任感,課前做好充分準備,對場地器材,運動服裝,認真檢查,充分估計到容易發(fā)生的問題,制定預防措施。場地器材如有損壞必須及時修理。
2、加強組織紀律教育。教育學生要按照教師布置內容,有組織有秩序地活動,不能各行其事。
3、培養(yǎng)骨干,使他們預先了解教學內容,動作要領,保護方法。在上課時、協(xié)助教師維持好課堂紀律,在分組練習時負責安全保護工作。
4、教會學生自我保護的方法。如不慎跌倒,在倒地前的瞬間降低重心,勿使后腦著地;由高處跳下時先屈膝,前腳掌先觸地,減少震動。
5、經常向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讓學生重視安全工作,克服麻痹意思想,減少事故的發(fā)生。經常向學生進行文明禮貌教育。在競賽中制止粗野的犯規(guī)動作,發(fā)揚“寧失一球,不傷戰(zhàn)友”的優(yōu)良作風。
6、在進行體育活動之前,教師必須向學生講清有關活動的注意點,讓學生明白,該做什么,不該做什么,該怎么做,不該怎么做。
7、講清各種器材的使用規(guī)則,可能出現的不規(guī)范操作所引起的危險與不良后果等。
8、建立傷害事故登記制度。對發(fā)生的傷害事故及時登記,認真分析原因,從中吸取教訓,目的是為了不再發(fā)生類似事故。
9、教師要及時對體育器材、設備進行全面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報告總務處或主管領導。
二、學生
1、學生在進行體育活動時,必須嚴格按照教師的要求做,對個別操作要領不清的可以向教師發(fā)問。
2、學生的有關體育項目必須在與該體育活動相對后的場地內進行,不得在不宜進行該項活動的地方進行該項活動。
3、學生在觀摩體育活動時,必須做到文明、有序,不得超越規(guī)定范圍觀看,不得進行不文明的行為。
4、學生打算進行一項鋒定進行的體育項目時,必須征得有關教師的同意方能進行,需要使用體育器材時,必須向主管器材的教師提出借用要求,同意后方可使用,用后立即歸還。
5、對于不按教師要求和學校規(guī)定,擅自進行某項體育活動,造成后果的,學生自負責任。
6、活動中出現特殊情況,必須及時向教師報告。
學校成立了安全組織機構,落實了安全責任,層層簽定了安全工作責任狀,把安全工作落實到每一個人,使安全管理無死角。學校定期召開安全會議,按規(guī)定對教職工和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教師和學生愛教育面達100%。
開學初我們組織教育科、學校、幼兒領導和安全管理人員,對各項設施、線路、水電、監(jiān)控等進行了全面的排查,發(fā)現隱患及時解決,做到了安全工作零時間處理,需要進一步解決,確定了具體的整改時間,保證學校安全項工作的安全運行。
(一)消防安全。學校、幼兒園消防逃生系統(tǒng)、防火系統(tǒng)、滅火系統(tǒng)完好,各項管理制度都已經落實。學校究全總管理人副校長許福昌,安全設施檢查管理負責人羅漢明,中學部安全設施負責人周秀偉,小學部安全設施負責人安百環(huán)。
(二)化學品安全。學校嚴格執(zhí)行省化學毒麻、易燃易爆危險品管理使用過程的管理,各項記錄詳實,藥品室安裝防盜門、窗子加裝護網,實行雙人雙鎖。
(三)人員密集場所安全。學校教學樓、運動場等各室管理人員、制度、緊急疏散預案健全,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全部落實。各室全部落實安全責任人,做到了安全工作的層級管理,分點落實。
(四)各校要扎實抓好學生安全教育和應急演練。每學期開學,學校都要以班會的形式上好“安全第一課”,每學期學校都集中時間對學生進行法律法規(guī)、校紀校規(guī)以及文明出行、安全用電、預防火災、溺水、交通事故等安全知識教育。放假時學校還用《致家長的一封信》的形式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在抓好安全知識教育的同時,學校真完善處置各類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每學期組織全部師生開展以防火災、防地震為主要內容的安全避險應急演練,并現場給學生講解安全常識及危急情況下的逃生方法。增強學生“珍愛生命、安全第一”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五)檢查中存在的問題均已落實,4月10日全部完成。
為確保師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證師生身心健康發(fā)展和學校工作的有序進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門衛(wèi)安全管理制度
1、嚴守校門,嚴禁閑人自由進出校園,不得無故脫離崗位。
2、注意觀察進出校園人員情況,嚴禁學生課間出校門。
3、及時關鎖教學樓及大門,經常巡視校園,確保校內財產安全。
4、如發(fā)現安全隱患及發(fā)生意外情況,及時向學校領導反映和聯(lián)系。
5、節(jié)假日和放學后不準本校教師之外的一切人員進入校園。
二、路隊安全制度
1、每天上午、下午放學時,路隊輔導員及時清點人數,整理路隊。
2、要放學補課,需得到家長的同意,誰補課誰負責學生的安全教育,并整好放學路隊。
3、輔導員必須準時到崗,嚴禁擅自脫離崗位。
4、教育學生遵守交通法規(guī)。
三、課堂教學制度
1、每堂課的科任教師是當堂課的安全第一責任人。
2、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準把學生趕出教室。
3、規(guī)范課堂教學行為,檢查教學設備設施。
4、嚴禁遲進課堂或擅自脫離課堂。
5、班主任如發(fā)現學生無故不上課,應在第一時間內通知學生家長。
四、設備設施檢查制度
1、成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2、學校值月、值日領導要每天檢查設備設施情況。
3、全體教職工要關注身邊的安全隱患,及時向學校領導匯報。
4、總務人員要及時維修、維護學校設施設備。
五、飲水安全制度
1、保證水源安全衛(wèi)生。
2、經常給飲水桶清洗、流毒。
3、教育學生有秩序地飲水。
六、課間管理制度
1、值日教師必須加強課間巡視工作。
2、各班配備安全巡視員,監(jiān)管同學的課間行為。
3、教育學生課間不攀高、不跳臺階、不追跑,上廁所不擁擠、不做危險性游戲等。
七、集體活動安全制度
1、學校舉行大型校內外活動,要有安全措施。
2、班級舉行校外教育教學活動,必須得到校長審批同意。
3、開展大掃除、義務勞動等活動時,班主任必須在場參與,布置學生力所能及的工作。
4、學校舉行遠距離或重大師生活動,必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報批。
八、物品放置安全制度
1、嚴禁學生攜帶銳器、危險器具進校園,一經發(fā)現立即沒收。
2、嚴禁學生攜帶如剪刀、小刀等銳器上體育課或活動課。
3、學校綜合實驗等可能涉及的一些有毒藥物注意保管和使用。
九、用電安全制度
1、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常識教育,不準隨意觸摸電源和線頭等。
2、班內要指定專人開關電源。
3、教師在使用電器前必須檢查電源、線頭等。
4、電源總閘安裝的辦公室人員在到校和放學時,及時開關閘刀。
為進一步加強我校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把握學校安全工作的主動權,切實保障師生及學校的人身、財產安全,推進教育均衡、優(yōu)質、和-諧發(fā)展,根據教育部《中小學安全工作指南》,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常規(guī)。
一、一日常規(guī)安全管理制度
1、校園巡視檢查制度。值周、值日人員每天要加強校園內重點時段、重點地段(上、放學時段的校門口,課間休息時段的走廊、樓梯、室外體育設施,晚自修及晚自修結束時段的各樓梯處等)的巡視檢查。發(fā)現學生有不安全行為或危險行為,及時予以制止與教育。
2、門衛(wèi)詢查登記制度。外來人員、車輛進入校園,以及學生在非放學時間出校門,學校門衛(wèi)必須進行詢查,并向學校相關人員確認后方可放行,同時要作好登記工作。
3、班級安全管理責任制。班主任每天上午、下午第一節(jié)課前必須做好學生考勤工作。對未到班的學生要及時與其監(jiān)護人取得聯(lián)系并查明原因。若遇異常情況必須報告學校。對有器質性疾病、心理異常、行為偏差等的特殊學生班主任、任課教師每天應給予關注。任課教師上課(活動)前必須清點學生、幼兒人數,對缺席學生要及時查明原因并通報班主任。上課時教師不得擅自離開課堂。學生上課期間離開學校,必須持有寫明離開原因并由班主任或任課教師簽名批準的出入證,在門衛(wèi)處登記后方可離校。夏季中午各校要建立學生午休制度,值日教師要加強管理;對早到的通學生,要安排在教室里午休,不準學生在校園、教室大聲喧嘩、亂跑。
4、教學安全管理責任制。體育、實驗操作、勞技課等科目教師在教學過程中,要嚴格按相關要求切實落實各項安全措施,防止發(fā)生意外。在教學(活動)過程中涉及到體育器材、刀剪、實驗用具等物品,任課教師課前必須教給學生正確的使用方法,并在教學過程中給予全程關注。
5、集體活動上下樓梯排隊制度。學生課間操、大型集會、等必須以班級為單位排隊靠右上、下樓梯,并安排教師隨隊維護秩序。
6、飲食安全教育管理制度。學校要加強食堂衛(wèi)生安全管理,對送餐公司進行督查,不斷提高其素質。要加強學生就餐秩序管理,倡導文明就餐,確保飲食無安全事故。
7、學生上、放學定點值崗制度。學校要在校門口、接送車輛停泊處、校園周邊危險路段等安排教師值勤,幫助維護交通秩序,確保學生安全通行。作好學生上、放學乘坐車輛的調查工作,對家長自行承包送子車輛進行調查登記。
8、安全隱患排查制度。學校安全專干要堅持每天的安全隱患排查,發(fā)現隱患要及時消除,情況嚴重一時難以消除的要立即封閉或設立警示標志,并及時報告當地政府和相關主管部門,及時下達安全隱患整改通知。
9、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如發(fā)生校園安全事故,安全專干要在2小時之內報告當地政府和相關主管部門。
10、安全例會制度。學校每月要召開一次安全工作例會,研究當月安全工作,落實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和相關措施。
二、一日常規(guī)安全工作要點
1、學校保安要按時著裝上崗,堅守崗位,盡職盡責;負責門衛(wèi)工作的保安要對入校人員進行檢查,以防管制刀具進入學校、幼兒園。
2、上學時段,學校必須安排兩名保安或門衛(wèi)、一名值日教師、一名帶班領導在校門口,看護、管理學生有序進入校園,發(fā)現學生遇到危險或有過激行為要及時制止。
3、學生入校后,應自覺到本班級學習,班主任要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負責門衛(wèi)工作的保安要及時鎖好校園大門,嚴禁任何無關人員、車輛進入校園。
4、學生進入教室上課后,任課教師要先清點人數,發(fā)現有缺席學生,要及時向班主任通報,班主任要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并與家長溝通。
5、上課期間,任課教師要隨時注意學生、幼兒狀態(tài),及時制止和處理課堂中出現的糾紛、沖突,維護正常教學秩序。
6、下課期間,學校、幼兒園要在各樓層各樓梯口安排值日教師值守,負責學生安全、有序上下樓,嚴防擁擠踩踏事故發(fā)生。
7、課間值日教師要履行以下職責:一要阻止學生到有安全隱患地方活動;二要勸阻學生不要進行過于激烈以及有危險性、傷害性的活動;三要化解學生之間發(fā)生的糾紛;四要看護學生安全、有序返回教室。
8、學生在校園期間,學校要安排一名保安、一名值日教師、一名帶班領導在學校內進行巡查,嚴防外來無關人員入校園,發(fā)現問題要妥善處理。
9、放學時,學校要安排各班學生排隊依次出校,同時必須安排兩名保安、一名值日教師、一名帶班領導,在校門前看護、管理學生走出校園,必須在學生全部出校后方可離崗。
10、學生出校后,保安、門衛(wèi)要及時鎖好校園大門,加強學校內部巡查,確保學校安全。
11、帶班領導、值日教師要按時到崗,堅守崗位,并做好夜間巡查,發(fā)現問題要妥善處理并及時報告,同時做好值日記錄。
12、學校要保證24小時通訊暢通,發(fā)現問題,及時向上級教育部門報告。
1、學校食堂要依照《食品衛(wèi)生法》要求到縣衛(wèi)生防疫站申領《食品衛(wèi)生許可證》,并每年年審一次。
2,食堂要制定衛(wèi)生、管理制度,有相應的防蠅、防鼠、防塵、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施。保證學生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3、食堂從業(yè)人員應每年一次到縣衛(wèi)生防疫部門進行健康體檢,領取合格的《健康證》后方可上崗工作,發(fā)現患傳染病人員應立即換崗。平時應保持個人衛(wèi)生,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直接入口食品時,必須使用售貨工具。
4、食堂工作間要與餐廳隔開,非工作人員不得入內,以防萬一。
5、嚴格進貨渠道,建立進貨登記制度,并設置檔案。采購人員不得采購來路不明的食品,制售各類食品要保證衛(wèi)生質量。
6、食堂供應學生的膳食應注重營養(yǎng)搭配,保持新鮮,嚴禁向學生供應有毒、有害、腐爛、變質、過期食品;新鮮的瓜果蔬菜要認真清洗;嚴防食物中毒或農藥中毒。
7、保持食堂內外的環(huán)境衛(wèi)生,要經常對餐具用具進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開存放。
8、存放食品的倉庫應當干燥、通風,采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的措施,貯存食品的容器必須安全、無害,防止食品污染。
9、認真做好防盜、防火、防毒、用電用氣安全,不準私拉亂接電源;嚴禁將煤氣罐倒置外加熱使用;開油鍋人員不得隨便離開,防止發(fā)生事故。電器、制冷設備應由專人管理。
10、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爐,每年要檢測,要定時檢查,鍋爐工要持證上崗,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操作,液化氣罐與灶頭應有1.5米的安全距離,嚴防事故發(fā)生。
11、認真接受衛(wèi)生、防疫、質監(jiān)、教育局工作人員對食堂的檢查,凡有不合要求之處立即整改,并實行責任追究。